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2023年.3月.31日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27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474-*(水利局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B区1号楼
邮 编:*
2023年.3月.31日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27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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