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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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03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莘县政府街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农药制剂灌装线改扩建项目

(略)

山东 (略)

项目位于莘县化工产业园, (略) 内,总投资21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现有农药制剂产品共20个品种,产量为18900t/a,本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复配罐10台、储罐16台、高位罐7台、计量罐12台、齿轮泵44台、杀虫剂灌装线2条、除草剂灌装线2条、剪切机11台、空气压缩机1台、过滤器6台;新增原辅材料有:乳化剂、去离子水、莠去津、高效氯氰菊酯、五氟磺草胺、油酸*酯、吡唑醚菌酯、其他助剂、溶剂油226#、溶剂油150#、溶剂油200#、溶剂油10#、氟环唑、*二醇、异辛酯原药、草甘磷原药、炔草酯原药、茚虫威原药、硝磺草酮、烟嘧磺隆、烟嘧、草铵膦原药、硝磺草酮原药、五氟磺草胺原药、氰氟草酯、氯虫苯*酰胺、*氨基阿维菌素苯*酸盐、苯唑草酮、环磺酮、氟吡菌酰胺、砜吡草唑、异噁唑草酮。对现有农药制剂灌装线进行改扩建,原有的20个品种中去掉3个(990g/L*草胺乳油、0.5%阿维菌素乳油、500克/升吡唑草胺悬浮剂),再增加19个品种(250g/L吡唑醚菌酯乳油、50%2,4-滴异辛酯乳油、15%硝磺草酮悬浮剂、8%环磺酮悬浮剂、40%砜吡草唑悬浮剂、45%异噁唑草酮悬浮剂、43%苯唑草酮·莠去津悬浮剂、125g/L氟环唑悬浮剂、15%茚虫威悬浮剂、12%氯虫苯*酰胺·*维盐悬浮剂、41.7%氟吡菌酰胺悬浮剂、8%炔草酯水乳剂、30%草甘膦铵盐水剂、200g/L草铵膦水剂、25%硝磺·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40g/L烟嘧磺隆可分散油悬浮剂、24%烟嘧·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60g/L五氟·氟氰草酯可分散油悬浮剂、25g/L五氟磺草胺可分散油悬浮剂),共36个品种,总产量仍为18900t/a。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化验室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确保废水排放满足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搅拌废气、灌装废气先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醇储罐呼吸废气先经水吸收塔吸收,再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水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处理的搅拌废气、灌装废气、*醇储罐呼吸废气共同经“水吸收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工程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相关要求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

对于无组织废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有机废气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03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莘县政府街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农药制剂灌装线改扩建项目

(略)

山东 (略)

项目位于莘县化工产业园, (略) 内,总投资21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现有农药制剂产品共20个品种,产量为18900t/a,本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复配罐10台、储罐16台、高位罐7台、计量罐12台、齿轮泵44台、杀虫剂灌装线2条、除草剂灌装线2条、剪切机11台、空气压缩机1台、过滤器6台;新增原辅材料有:乳化剂、去离子水、莠去津、高效氯氰菊酯、五氟磺草胺、油酸*酯、吡唑醚菌酯、其他助剂、溶剂油226#、溶剂油150#、溶剂油200#、溶剂油10#、氟环唑、*二醇、异辛酯原药、草甘磷原药、炔草酯原药、茚虫威原药、硝磺草酮、烟嘧磺隆、烟嘧、草铵膦原药、硝磺草酮原药、五氟磺草胺原药、氰氟草酯、氯虫苯*酰胺、*氨基阿维菌素苯*酸盐、苯唑草酮、环磺酮、氟吡菌酰胺、砜吡草唑、异噁唑草酮。对现有农药制剂灌装线进行改扩建,原有的20个品种中去掉3个(990g/L*草胺乳油、0.5%阿维菌素乳油、500克/升吡唑草胺悬浮剂),再增加19个品种(250g/L吡唑醚菌酯乳油、50%2,4-滴异辛酯乳油、15%硝磺草酮悬浮剂、8%环磺酮悬浮剂、40%砜吡草唑悬浮剂、45%异噁唑草酮悬浮剂、43%苯唑草酮·莠去津悬浮剂、125g/L氟环唑悬浮剂、15%茚虫威悬浮剂、12%氯虫苯*酰胺·*维盐悬浮剂、41.7%氟吡菌酰胺悬浮剂、8%炔草酯水乳剂、30%草甘膦铵盐水剂、200g/L草铵膦水剂、25%硝磺·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40g/L烟嘧磺隆可分散油悬浮剂、24%烟嘧·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60g/L五氟·氟氰草酯可分散油悬浮剂、25g/L五氟磺草胺可分散油悬浮剂),共36个品种,总产量仍为18900t/a。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化验室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确保废水排放满足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搅拌废气、灌装废气先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醇储罐呼吸废气先经水吸收塔吸收,再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水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处理的搅拌废气、灌装废气、*醇储罐呼吸废气共同经“水吸收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工程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相关要求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

对于无组织废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有机废气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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