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南市烈士陵园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南市烈士陵园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淮发改审批〔2023〕13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 (略) 烈士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淮退役军人发〔2023〕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元国际 (略) 关于《 (略) 烈士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建发规 (略) 修改后的《 (略) 烈士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项目代码:2211-*-04-05-*
二、建设地点: (略) 大通区上窑镇上窑森林公园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烈士陈列馆、纪念广场,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新建烈士陈列馆,主要包括烈士事迹展区、会议室等,总建筑面积118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照明、给排水、供配电等设施;二是新建纪念广场;三是烈士陈列馆展陈布展,布展面积约860平方米。
五、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方案。消防、防雷、节能、安全等设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布置。
六、本项目投资概算总投资2282.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36.2万元(含暂列展馆布展费用600万元、供电工程费用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5万元,基本预备费92.17万元,征地拆迁费556.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 (略) 财政统筹解决。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进一步核实相关费用,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项目开工后及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信息,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3年3月17日
淮发改审批〔2023〕13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 (略) 烈士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淮退役军人发〔2023〕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元国际 (略) 关于《 (略) 烈士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建发规 (略) 修改后的《 (略) 烈士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项目代码:2211-*-04-05-*
二、建设地点: (略) 大通区上窑镇上窑森林公园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烈士陈列馆、纪念广场,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新建烈士陈列馆,主要包括烈士事迹展区、会议室等,总建筑面积118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照明、给排水、供配电等设施;二是新建纪念广场;三是烈士陈列馆展陈布展,布展面积约860平方米。
五、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方案。消防、防雷、节能、安全等设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布置。
六、本项目投资概算总投资2282.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36.2万元(含暂列展馆布展费用600万元、供电工程费用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5万元,基本预备费92.17万元,征地拆迁费556.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 (略) 财政统筹解决。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进一步核实相关费用,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项目开工后及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信息,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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