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铝业新材料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新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隆达铝业新材料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新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至*二路、北至项目用地,西至项目用地,东至*六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25.*°、N43.*°;项目占地面积为28109㎡,总建筑面积19528.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72.76㎡,包括车间16420.76㎡,配电室及配房462.66㎡,传送区300.06㎡,办公区2333.22㎡,南警卫室6.00㎡,北警卫室6.00㎡;地下建筑面积155.94㎡。道路停车场面积4942.86㎡,绿地面积5349.13㎡,机动车地面停车位14个,非机动车地面停车位50个。
项目主要对废杂铝进行熔炼再生,一期年产铝锭4.4万吨、铝水1.6万吨;二期年产铝锭3万吨、铝水1万吨;共计10万吨再生铝产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隆达铝业新材料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新材项目环境影响报书》(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站:链接http://**_5xdpNvGaSjO5FCrG9RRw?pwd=ncco
提取码:ncco,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对于本项目环保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建设单位反馈,*@*q.com。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达铝业新材料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联系人:祖志强 联系电话:0431-*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至*二路、北至项目用地,西至项目用地,东至*六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25.*°、N43.*°;项目占地面积为28109㎡,总建筑面积19528.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72.76㎡,包括车间16420.76㎡,配电室及配房462.66㎡,传送区300.06㎡,办公区2333.22㎡,南警卫室6.00㎡,北警卫室6.00㎡;地下建筑面积155.94㎡。道路停车场面积4942.86㎡,绿地面积5349.13㎡,机动车地面停车位14个,非机动车地面停车位50个。
项目主要对废杂铝进行熔炼再生,一期年产铝锭4.4万吨、铝水1.6万吨;二期年产铝锭3万吨、铝水1万吨;共计10万吨再生铝产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隆达铝业新材料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新材项目环境影响报书》(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站:链接http://**_5xdpNvGaSjO5FCrG9RRw?pwd=ncco
提取码:ncco,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对于本项目环保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建设单位反馈,*@*q.com。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达铝业新材料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联系人:祖志强 联系电话:0431-*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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