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受理并拟批准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受理并拟批准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31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新安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 东至顺堤路、南至庞夹路、西至顺达路、北至腾飞路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华瑞鑫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拟投资35000万元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东至顺堤路、南至庞夹路、西至顺达路、北至腾飞路地块,建设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分子诊断试剂盒10万个。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证(徐港行审投备〔2022〕53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质检过程使用无水*醇(99.5%)进行桌面及器物喷洒消毒时无水*醇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质检消毒过程无水*醇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企业后期运行应保证通风橱罩口应呈微负压状态,且罩内负压均匀,集气罩吸气方面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风速不得低于0.3m/s,以保证收集效率不低于90%。收集后的废气引至楼顶,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6#厂房(生产车间)边界外50m范围。目前在该范围内无居民、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由*万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尾 (略) 区域尾水导流系统。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通风橱、风机、离心机等设备运转所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为不连续、间断性噪声,持续时间短。本次评价预测出本项目投运后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运后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本项目投运后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包装材料、生产废液、废容器及一次性用品、清洗废液、抽检检验的废样品及废试剂、不合格品、废过滤器滤网、废活性炭、废滤棉等。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评价提出在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厂区内各类废水和污染物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31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新安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 东至顺堤路、南至庞夹路、西至顺达路、北至腾飞路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华瑞鑫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拟投资35000万元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东至顺堤路、南至庞夹路、西至顺达路、北至腾飞路地块,建设分子诊断检测设备及试剂盒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分子诊断试剂盒10万个。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证(徐港行审投备〔2022〕53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质检过程使用无水*醇(99.5%)进行桌面及器物喷洒消毒时无水*醇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质检消毒过程无水*醇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企业后期运行应保证通风橱罩口应呈微负压状态,且罩内负压均匀,集气罩吸气方面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风速不得低于0.3m/s,以保证收集效率不低于90%。收集后的废气引至楼顶,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6#厂房(生产车间)边界外50m范围。目前在该范围内无居民、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由*万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尾 (略) 区域尾水导流系统。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通风橱、风机、离心机等设备运转所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为不连续、间断性噪声,持续时间短。本次评价预测出本项目投运后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运后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本项目投运后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包装材料、生产废液、废容器及一次性用品、清洗废液、抽检检验的废样品及废试剂、不合格品、废过滤器滤网、废活性炭、废滤棉等。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评价提出在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厂区内各类废水和污染物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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