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可替代原/燃材料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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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可替代原/燃材料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可替代原/燃材料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可替代原/燃材料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略) ?塘镇流溪塘,总占地面积约*m2。现有《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1条4500t/d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熟料水泥生产线)于2016年11月 (略) 环境保护厅备案(粤环审〔2016〕581号)。现有《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生产线复合脱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罗环函〔2018〕163号),于2018年11月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9年3月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罗环建管〔2019〕49号)。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拟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原/燃料替代技改,设计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约8万t/a,技改前后产品规模保持4500t/d不变(即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技改前后全厂年工作天数保持约310天,水泥窑每天工作24小时。项目劳动定员保持约261人,厂内设有食宿;员工分四班三班倒,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约10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50%。

环评机构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前后产生的卸料粉尘、堆场扬尘、传送带及入窑系统粉尘基本不变。项目产生变化的废气主要为窑尾烟气,依托水泥窑现有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分级燃烧+SNCR脱硝工艺、“粉剂+水剂”复合脱硫工艺、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05m高窑尾排气筒(DA002)排放,SO2、NOX、颗粒物、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二噁英类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全厂生活污水、余热发电锅炉废水、化验室废水、生产设备循环冷却系统废水、余热发电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初期雨水分别经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的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仅做水泥窑的原料和燃料替代,不对现有工程的设备进行变动,不改变现有工程对外界的噪声影响。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降噪措施进行噪声防治,项目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可替代原/燃材料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可替代原/燃材料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略) ?塘镇流溪塘,总占地面积约*m2。现有《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1条4500t/d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熟料水泥生产线)于2016年11月 (略) 环境保护厅备案(粤环审〔2016〕581号)。现有《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生产线复合脱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罗环函〔2018〕163号),于2018年11月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9年3月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罗环建管〔2019〕49号)。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拟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原/燃料替代技改,设计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约8万t/a,技改前后产品规模保持4500t/d不变(即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技改前后全厂年工作天数保持约310天,水泥窑每天工作24小时。项目劳动定员保持约261人,厂内设有食宿;员工分四班三班倒,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约10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50%。

环评机构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前后产生的卸料粉尘、堆场扬尘、传送带及入窑系统粉尘基本不变。项目产生变化的废气主要为窑尾烟气,依托水泥窑现有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分级燃烧+SNCR脱硝工艺、“粉剂+水剂”复合脱硫工艺、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05m高窑尾排气筒(DA002)排放,SO2、NOX、颗粒物、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二噁英类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全厂生活污水、余热发电锅炉废水、化验室废水、生产设备循环冷却系统废水、余热发电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初期雨水分别经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的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仅做水泥窑的原料和燃料替代,不对现有工程的设备进行变动,不改变现有工程对外界的噪声影响。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降噪措施进行噪声防治,项目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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