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红狮半导体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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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红狮半导体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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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海 (略) 委托,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 (略) 河湟新区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改良西门子法多晶硅生产线及硅片生产线。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5万吨工业硅、10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项目占地面积3577亩,总投资103亿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环保措施:⑴ 施工期不利影响有:剥离植被、压占土地,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柴油机烟气,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⑵ 运行期不利影响有:工业硅冶炼原料卸料、筛分、转运、矿热炉冶炼、成品精整加工粉尘等产生的粉尘;多晶硅冶炼三氯氢硅、冷氢化进料粉尘、冷氢化渣浆处理及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等。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项目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过滤,设置两级碱液喷淋系统对氯化氢进行吸收,工业硅矿热炉设置脱硫脱硝措施,可保证烟气达标排放;厂区设置高盐废水、低盐废水和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所有生产废水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固废实现无害化处置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有原辅材料(氢气、氯气、硝酸、氢氟酸、氢氧化钠等)和中间产品(四氯化硅、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氯化氢)。涉及有毒气体、易燃气体、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等。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此外,建设单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相关规划,选址选线基本合理,在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和整改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容许的程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可通过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及进行咨询、反馈,如下网址:http://** ... =%2F&vmode=list查阅报告书全本。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居民、单位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主要征求事项为公众对项目建设态度、项目选址、环境保护的意见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联 系 人:章总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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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海 (略) 委托,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 (略) 河湟新区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改良西门子法多晶硅生产线及硅片生产线。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5万吨工业硅、10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项目占地面积3577亩,总投资103亿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环保措施:⑴ 施工期不利影响有:剥离植被、压占土地,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柴油机烟气,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⑵ 运行期不利影响有:工业硅冶炼原料卸料、筛分、转运、矿热炉冶炼、成品精整加工粉尘等产生的粉尘;多晶硅冶炼三氯氢硅、冷氢化进料粉尘、冷氢化渣浆处理及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等。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项目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过滤,设置两级碱液喷淋系统对氯化氢进行吸收,工业硅矿热炉设置脱硫脱硝措施,可保证烟气达标排放;厂区设置高盐废水、低盐废水和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所有生产废水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固废实现无害化处置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有原辅材料(氢气、氯气、硝酸、氢氟酸、氢氧化钠等)和中间产品(四氯化硅、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氯化氢)。涉及有毒气体、易燃气体、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等。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此外,建设单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相关规划,选址选线基本合理,在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和整改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容许的程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可通过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及进行咨询、反馈,如下网址:http://** ... =%2F&vmode=list查阅报告书全本。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居民、单位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主要征求事项为公众对项目建设态度、项目选址、环境保护的意见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联 系 人:章总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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