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荣星制绳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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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荣星制绳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万吨高性能金属丝绳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兴海路西侧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略) 于2021年1月成立,主要从事高性能金属丝绳制造。盐城荣星拟投资2.6亿元, (略)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兴海路西侧,建设年产1万吨高性能金属丝绳制造项目,并配套相关表面处理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及磷酸雾。1#车间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及磷酸雾经“一级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5标准、磷酸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标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2#车间硫酸雾、磷酸雾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5标准、磷酸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标准后,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2、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灌河。生产废水分质专 (略) 采用“分质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组合式污水处理工艺(酸性清洗废水预处理采取“还原反应+三级反应沉淀”工艺,脱酸废水预处理采取“两级反应沉淀”工艺),达到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以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的标准后75%废水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处置,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其中T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重金属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2及表3相关标准后排放至界址河(纳污渠),经工业河、大引河最终通过高港闸后进入灌河。

3、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丝、不合格品、废包材、废拉丝液桶、废甘油桶、镀锌废渣、废酸液、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机油、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废钢丝、废包材、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镀锌废渣、废酸液、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包装桶(包含废机油桶、破损废拉丝液桶、废甘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江苏 (略) (略) 环创 (略) 处理;废拉丝液桶、废甘油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4、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机械加工设备,拟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予以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略) 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5-*

传 真:0515-* E - mail:*@*63.com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万吨高性能金属丝绳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兴海路西侧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略) 于2021年1月成立,主要从事高性能金属丝绳制造。盐城荣星拟投资2.6亿元, (略)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兴海路西侧,建设年产1万吨高性能金属丝绳制造项目,并配套相关表面处理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及磷酸雾。1#车间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及磷酸雾经“一级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5标准、磷酸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标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2#车间硫酸雾、磷酸雾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5标准、磷酸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标准后,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2、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灌河。生产废水分质专 (略) 采用“分质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组合式污水处理工艺(酸性清洗废水预处理采取“还原反应+三级反应沉淀”工艺,脱酸废水预处理采取“两级反应沉淀”工艺),达到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以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的标准后75%废水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处置,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其中T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重金属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2及表3相关标准后排放至界址河(纳污渠),经工业河、大引河最终通过高港闸后进入灌河。

3、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丝、不合格品、废包材、废拉丝液桶、废甘油桶、镀锌废渣、废酸液、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机油、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废钢丝、废包材、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镀锌废渣、废酸液、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包装桶(包含废机油桶、破损废拉丝液桶、废甘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江苏 (略) (略) 环创 (略) 处理;废拉丝液桶、废甘油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4、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机械加工设备,拟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予以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略) 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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