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索引号:*/*-00010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号:是否有效: 有效
内容分类:其他,公示,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日期:2023-03-23
发布机构: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成日期:2023-03-23
生效日期:废止时间:
名称:
【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发表时间:2023-03-23 15:34
《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传真:0556-*
地址:望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
建设单位: (略) 腾龙 (略)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位于现有石英石鹅卵石精深加工项目西南侧空置场地,新建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办公用房160平方米等,购置破碎机、水稳机,新建一条水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年生产水稳材料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2018 年9 月30 日)、《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 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9〕101 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装卸料粉尘:原料仓库均为全封闭型,硬化地面,并在仓库内上方安装水雾喷淋装置,经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筒仓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粉料筒仓顶部)+顶部15m高1#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和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密闭管道与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2#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搅拌用水和喷淋降尘用水进入产品或蒸发,无废水产生;设备冲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望江段)。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以及利用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总量控制指标
颗粒物:2.078t/a、COD:0.058t/a、氨氮:0.005t/a。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送审后,已进行环评文件送审版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发表时间:2023-03-23 15:34
《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传真:0556-*
地址:望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
建设单位: (略) 腾龙 (略)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位于现有石英石鹅卵石精深加工项目西南侧空置场地,新建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办公用房160平方米等,购置破碎机、水稳机,新建一条水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年生产水稳材料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2018 年9 月30 日)、《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 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9〕101 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装卸料粉尘:原料仓库均为全封闭型,硬化地面,并在仓库内上方安装水雾喷淋装置,经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筒仓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粉料筒仓顶部)+顶部15m高1#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和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密闭管道与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2#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搅拌用水和喷淋降尘用水进入产品或蒸发,无废水产生;设备冲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望江段)。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以及利用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总量控制指标
颗粒物:2.078t/a、COD:0.058t/a、氨氮:0.005t/a。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送审后,已进行环评文件送审版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传真:0556-*
地址:望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
建设单位: (略) 腾龙 (略)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位于现有石英石鹅卵石精深加工项目西南侧空置场地,新建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办公用房160平方米等,购置破碎机、水稳机,新建一条水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年生产水稳材料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2018 年9 月30 日)、《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 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9〕101 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装卸料粉尘:原料仓库均为全封闭型,硬化地面,并在仓库内上方安装水雾喷淋装置,经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筒仓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粉料筒仓顶部)+顶部15m高1#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和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密闭管道与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2#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搅拌用水和喷淋降尘用水进入产品或蒸发,无废水产生;设备冲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望江段)。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以及利用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总量控制指标
颗粒物:2.078t/a、COD:0.058t/a、氨氮:0.005t/a。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送审后,已进行环评文件送审版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索引号:*/*-00010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号:是否有效: 有效
内容分类:其他,公示,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日期:2023-03-23
发布机构: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成日期:2023-03-23
生效日期:废止时间:
名称:
【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发表时间:2023-03-23 15:34
《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传真:0556-*
地址:望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
建设单位: (略) 腾龙 (略)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位于现有石英石鹅卵石精深加工项目西南侧空置场地,新建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办公用房160平方米等,购置破碎机、水稳机,新建一条水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年生产水稳材料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2018 年9 月30 日)、《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 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9〕101 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装卸料粉尘:原料仓库均为全封闭型,硬化地面,并在仓库内上方安装水雾喷淋装置,经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筒仓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粉料筒仓顶部)+顶部15m高1#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和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密闭管道与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2#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搅拌用水和喷淋降尘用水进入产品或蒸发,无废水产生;设备冲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望江段)。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以及利用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总量控制指标
颗粒物:2.078t/a、COD:0.058t/a、氨氮:0.005t/a。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送审后,已进行环评文件送审版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批前公示】《安徽省腾龙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发表时间:2023-03-23 15:34
《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传真:0556-*
地址:望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
建设单位: (略) 腾龙 (略)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位于现有石英石鹅卵石精深加工项目西南侧空置场地,新建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办公用房160平方米等,购置破碎机、水稳机,新建一条水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年生产水稳材料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2018 年9 月30 日)、《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 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9〕101 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装卸料粉尘:原料仓库均为全封闭型,硬化地面,并在仓库内上方安装水雾喷淋装置,经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筒仓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粉料筒仓顶部)+顶部15m高1#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和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密闭管道与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2#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搅拌用水和喷淋降尘用水进入产品或蒸发,无废水产生;设备冲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望江段)。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以及利用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总量控制指标
颗粒物:2.078t/a、COD:0.058t/a、氨氮:0.005t/a。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送审后,已进行环评文件送审版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传真:0556-*
地址:望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腾龙 (略)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
建设单位: (略) 腾龙 (略)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位于现有石英石鹅卵石精深加工项目西南侧空置场地,新建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办公用房160平方米等,购置破碎机、水稳机,新建一条水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年生产水稳材料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2018 年9 月30 日)、《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 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9〕101 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装卸料粉尘:原料仓库均为全封闭型,硬化地面,并在仓库内上方安装水雾喷淋装置,经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筒仓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粉料筒仓顶部)+顶部15m高1#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和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密闭管道与水稳线上料、配料、搅拌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2#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搅拌用水和喷淋降尘用水进入产品或蒸发,无废水产生;设备冲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望江段)。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以及利用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总量控制指标
颗粒物:2.078t/a、COD:0.058t/a、氨氮:0.005t/a。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送审后,已进行环评文件送审版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