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宿州市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黄山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南侧,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6#厂房内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振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04-03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 (略)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黄山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南侧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投资总额:总投资120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噪声:设备声源经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治理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废渣滤饼S1、除尘器收集颗粒物S2、废包装材料S4、污水处理站污泥S5及生活垃圾S8,S1经过灭菌后塑封包装外售宿 (略) 用于饲料,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经收集后回收利用,S4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S5收集后交由发电厂无害化处置,S8由环卫部门清运做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S3、质检室废物S7(污水处理站蒸发单元盐泥 S6 在鉴别之前先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于厂内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黄山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南侧,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6#厂房内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振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04-03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3000吨高品质天然食品色素系列产品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 (略)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黄山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南侧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投资总额:总投资120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噪声:设备声源经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治理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废渣滤饼S1、除尘器收集颗粒物S2、废包装材料S4、污水处理站污泥S5及生活垃圾S8,S1经过灭菌后塑封包装外售宿 (略) 用于饲料,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经收集后回收利用,S4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S5收集后交由发电厂无害化处置,S8由环卫部门清运做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S3、质检室废物S7(污水处理站蒸发单元盐泥 S6 在鉴别之前先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于厂内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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