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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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石墨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南墅镇山岳路8号
建设单位:青岛源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金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0日
项目概况:青岛源盛 (略) (略) 南墅镇山岳路8号自有厂区改造厂房建设石墨制品生产项目。厂区内主要建筑构成包括1#车间、3#车间、4#车间、5#车间、2#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混料石墨3000t、膨胀石墨粉碎500t、石墨纸1000t、微粉石墨1000t、球形石墨3000t、石墨粉制片1000t、废石墨纸破碎10t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于厂区改造扩建现有厂房,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及噪声等,其影响较小。(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和和车辆运输扬尘。项目在施工中应严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 号)、《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1)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在四周围墙上加挂防尘网。2)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3)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上述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在实施以上建议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将得到有效控制,且施工期粉尘基本是土及沙土,其粒径较大,扬尘高度不高,以低空无组织排放为主,一般都掉落在施工现场中,对其影响不明显,且随施工的结束,该部分影响也将随之消失。(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等工程废水量不大,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低,主要为悬浮物和易降解的有机物,易于自然沉降和降解,回用于施工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对环境影响较小。为防止、减轻混凝土搅拌废水泄露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时应对施工区及周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建筑施工、物料运输车辆往来、设备安装等,噪声源强一般为70~85dB(A)。为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可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①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从源强和运行上降低噪声影响。②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放置较多的动力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③施工期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进入施工现场应低速行驶,减少鸣笛。④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必须报请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尽量将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降至最低,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轻微影响,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集中后送往建委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土方挖掘量很少,弃土用作厂区平整地面,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营运期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收料、制片、包装以及膨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检验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长岛路148号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石墨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南墅镇山岳路8号
建设单位:青岛源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金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0日
项目概况:青岛源盛 (略) (略) 南墅镇山岳路8号自有厂区改造厂房建设石墨制品生产项目。厂区内主要建筑构成包括1#车间、3#车间、4#车间、5#车间、2#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混料石墨3000t、膨胀石墨粉碎500t、石墨纸1000t、微粉石墨1000t、球形石墨3000t、石墨粉制片1000t、废石墨纸破碎10t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于厂区改造扩建现有厂房,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及噪声等,其影响较小。(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和和车辆运输扬尘。项目在施工中应严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 号)、《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1)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在四周围墙上加挂防尘网。2)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3)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上述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在实施以上建议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将得到有效控制,且施工期粉尘基本是土及沙土,其粒径较大,扬尘高度不高,以低空无组织排放为主,一般都掉落在施工现场中,对其影响不明显,且随施工的结束,该部分影响也将随之消失。(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等工程废水量不大,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低,主要为悬浮物和易降解的有机物,易于自然沉降和降解,回用于施工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对环境影响较小。为防止、减轻混凝土搅拌废水泄露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时应对施工区及周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建筑施工、物料运输车辆往来、设备安装等,噪声源强一般为70~85dB(A)。为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可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①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从源强和运行上降低噪声影响。②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放置较多的动力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③施工期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进入施工现场应低速行驶,减少鸣笛。④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必须报请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尽量将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降至最低,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轻微影响,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集中后送往建委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土方挖掘量很少,弃土用作厂区平整地面,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营运期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收料、制片、包装以及膨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检验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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