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适用省级工业园区)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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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适用省级工业园区)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略) 级工业园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化五期厂房第七栋)

湖南超智 (略)

湖南绿 (略)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由湖南超智 (略) 总投资12000万元新建,选址于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化五期厂房第七栋),总建筑面积10715.35m2。项目投产后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电池。

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对策: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粉尘及有机废气。投料粉尘:车间密闭+FFU除尘+车间内沉降;涂布及烘干废气经NMP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石门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NMP冷凝系统冷却水和喷淋塔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可将噪声影响将至最低。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电池、NMP回收液、废活性炭、擦拭废抹布、NMP原料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略) 级工业园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化五期厂房第七栋)

湖南超智 (略)

湖南绿 (略)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由湖南超智 (略) 总投资12000万元新建,选址于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化五期厂房第七栋),总建筑面积10715.35m2。项目投产后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电池。

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对策: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粉尘及有机废气。投料粉尘:车间密闭+FFU除尘+车间内沉降;涂布及烘干废气经NMP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石门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NMP冷凝系统冷却水和喷淋塔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可将噪声影响将至最低。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电池、NMP回收液、废活性炭、擦拭废抹布、NMP原料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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