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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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19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局办公室电话)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略) 肇州县八厂东街15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肇州县 (略) 年烘干玉米3万吨建设项目

(略) (略) 肇州县丰乐镇平安村

肇州县 (略)

浙江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34666㎡,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年烘干3万吨粮食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装设减振垫,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再通过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部门处理。炉渣、除尘器粉尘和粮食杂质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本项目圆筒清理筛为封闭式,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87-1996)加热炉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

大 (略) 二期LNG液化工厂项目

(略) (略) 肇州县长山工业园区

大 (略)

浙江 (略)

项目规划占地20万㎡,建筑面积915㎡,建设120万立方米LNG生产加工存储一体的LNG液化调峰厂。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隔油调节水量,然后由泵提升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由污水泵送至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治国水库。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部门处理。炉渣、除尘器粉尘和粮食杂质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根8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722-2019)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19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局办公室电话)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略) 肇州县八厂东街15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肇州县 (略) 年烘干玉米3万吨建设项目

(略) (略) 肇州县丰乐镇平安村

肇州县 (略)

浙江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34666㎡,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年烘干3万吨粮食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装设减振垫,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再通过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部门处理。炉渣、除尘器粉尘和粮食杂质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本项目圆筒清理筛为封闭式,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87-1996)加热炉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

大 (略) 二期LNG液化工厂项目

(略) (略) 肇州县长山工业园区

大 (略)

浙江 (略)

项目规划占地20万㎡,建筑面积915㎡,建设120万立方米LNG生产加工存储一体的LNG液化调峰厂。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隔油调节水量,然后由泵提升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由污水泵送至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治国水库。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部门处理。炉渣、除尘器粉尘和粮食杂质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根8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722-2019)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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