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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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38号

(略)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临卫请〔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 (略) 及周边区域人民群众提供诊疗、保健、预防、康复和急救等医疗卫生服务。 (略) 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 (略) 卫生健康局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原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地点

   (略) 辖区。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447.69㎡,拆除总面积8512.83㎡,翻建总建筑面积10048㎡。其中: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392.28㎡,翻建建筑面积400㎡;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623.71㎡,翻建建筑面积700㎡;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558.94㎡,翻建建筑面积730㎡; (略) 桦树镇 (略) 拆除建筑面积465.56㎡,翻建建筑面积520㎡; (略) 蚂蚁河乡 (略) 拆除建筑面积478.97㎡,翻建建筑面积580㎡; (略) 蚂 (略) 拆除建筑面积407.40㎡,翻建建筑面积520㎡;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408.26㎡,翻建建筑面积400㎡; (略) 四 (略) 拆除建筑面积668.61㎡,翻建建筑面积720㎡; (略) 四道沟 (略) 拆除建筑面积350.70㎡,翻建建筑面积400㎡; (略) 大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除建筑面积2450㎡,翻建建筑面积3300㎡,大栗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除建筑面积1708.40㎡,翻建建筑面积1778㎡。

  本项目总改造面积29477㎡。其中: (略) (略) 墙面改造1200㎡,棚顶改造300㎡,塑钢窗更换101.64㎡,更换门14㎡,庭院硬化600㎡; (略) 六道沟 (略) 墙面改造5500㎡,棚顶改造700㎡,大门1座; (略) 苇 (略) 墙面改造3100㎡,塑钢窗更换59.36㎡,更换门56㎡,暖气片75片,化粪池改造150㎡; (略) 建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墙面改造11900㎡,棚顶改造500㎡,塑钢窗更换252㎡,更换门14㎡,暖气片75片,化粪池改造150㎡; (略) 兴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墙面改造4000㎡,棚顶改造800㎡,门更换94㎡。

  五、建设年限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4449.98万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449.98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水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政策咨询的函>》(临自然资函〔2023〕42号)。

  (六)本项目必须到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住建规划、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办理正式手续,要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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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38号

(略)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临卫请〔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 (略) 及周边区域人民群众提供诊疗、保健、预防、康复和急救等医疗卫生服务。 (略) 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 (略) 卫生健康局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原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地点

   (略) 辖区。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447.69㎡,拆除总面积8512.83㎡,翻建总建筑面积10048㎡。其中: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392.28㎡,翻建建筑面积400㎡;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623.71㎡,翻建建筑面积700㎡;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558.94㎡,翻建建筑面积730㎡; (略) 桦树镇 (略) 拆除建筑面积465.56㎡,翻建建筑面积520㎡; (略) 蚂蚁河乡 (略) 拆除建筑面积478.97㎡,翻建建筑面积580㎡; (略) 蚂 (略) 拆除建筑面积407.40㎡,翻建建筑面积520㎡; (略) (略) 拆除建筑面积408.26㎡,翻建建筑面积400㎡; (略) 四 (略) 拆除建筑面积668.61㎡,翻建建筑面积720㎡; (略) 四道沟 (略) 拆除建筑面积350.70㎡,翻建建筑面积400㎡; (略) 大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除建筑面积2450㎡,翻建建筑面积3300㎡,大栗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除建筑面积1708.40㎡,翻建建筑面积1778㎡。

  本项目总改造面积29477㎡。其中: (略) (略) 墙面改造1200㎡,棚顶改造300㎡,塑钢窗更换101.64㎡,更换门14㎡,庭院硬化600㎡; (略) 六道沟 (略) 墙面改造5500㎡,棚顶改造700㎡,大门1座; (略) 苇 (略) 墙面改造3100㎡,塑钢窗更换59.36㎡,更换门56㎡,暖气片75片,化粪池改造150㎡; (略) 建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墙面改造11900㎡,棚顶改造500㎡,塑钢窗更换252㎡,更换门14㎡,暖气片75片,化粪池改造150㎡; (略) 兴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墙面改造4000㎡,棚顶改造800㎡,门更换94㎡。

  五、建设年限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4449.98万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449.98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水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政策咨询的函>》(临自然资函〔2023〕42号)。

  (六)本项目必须到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住建规划、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办理正式手续,要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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