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海南佳益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关于拟批准海南佳益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 (略) 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0日。
一、项目名称:海 (略) 机制砂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佳益混凝土搅拌站现有厂区内( (略) 海榆中线六公里东侧原金龙砖厂)
三、建设单位:海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 (略)
五、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占地面积约为600m2,用地为厂区内预留空地,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机制砂生产楼(内安装生产设备)和配套的原辅料储存筒仓两座(花岗岩、玄武岩各一座)、产品储存筒仓一座(精品砂),其余设施可依托厂内现有工程。本项目原料采用外购花岗岩、玄武岩碎石,经过两道循环破碎筛选工艺,产出精品砂(细度2.8中砂)。拟外购花岗岩碎石(13mm)49.5万t/a、玄武岩碎石(0.5mm)49.5万t/a,精品砂产量99.2万t/a。本项目总投资约200万,环保投资约15万,占总投资比为7.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机制砂生产线的破碎、筛分、收集工艺会产生粉尘,经采取集气收集至除尘器处理排放,排气筒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放标准》(DB46/524-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的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采取生产工序置于全封闭厂房密闭生产线内、物料进出口设喷雾抑尘、厂区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减小粉尘影响,无组织扩散可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放标准》(DB46/524—2021)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颗粒物的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间加强管理,应当按照相关监测规范进行自行监测,保障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同时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较远,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由于项目原料为直接外购半成品碎石,进行二次循环破碎筛选,故无需进行洗沙,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可满足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后由海口 (略) 外运至狮子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截流沟收集和沉淀池处理,清水回用混凝土生产和场地清洗;项目依托厂区内已设置的截流沟、三级沉淀池和切换阀门实现初期雨水和洁净雨水分流,将初期雨水引入收集池沉淀池内沉淀后,清水回用于生产和洒水抑尘;机制砂喷淋水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废水采用处理措施均属于可行技术。
(3)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筛分机、提升机、搅拌机等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噪声级范围在65~100dB(A)。项目营运期夜间不生产,夜间噪声值近似背景值。通过昼间噪声预测可知:项目建设后厂区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和设备维修废机油。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于垃圾收集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碎石暂存于厂区已有的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定期外售用于道路填埋或基坑填埋;收集到的除尘器粉尘可回用于厂区混凝土生产。项目检修过程中,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海南藤先 (略) )处置。
综上所述,在做到以上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收集、存储和处置,对外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二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 (略) 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0日。
一、项目名称:海 (略) 机制砂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佳益混凝土搅拌站现有厂区内( (略) 海榆中线六公里东侧原金龙砖厂)
三、建设单位:海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 (略)
五、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占地面积约为600m2,用地为厂区内预留空地,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机制砂生产楼(内安装生产设备)和配套的原辅料储存筒仓两座(花岗岩、玄武岩各一座)、产品储存筒仓一座(精品砂),其余设施可依托厂内现有工程。本项目原料采用外购花岗岩、玄武岩碎石,经过两道循环破碎筛选工艺,产出精品砂(细度2.8中砂)。拟外购花岗岩碎石(13mm)49.5万t/a、玄武岩碎石(0.5mm)49.5万t/a,精品砂产量99.2万t/a。本项目总投资约200万,环保投资约15万,占总投资比为7.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机制砂生产线的破碎、筛分、收集工艺会产生粉尘,经采取集气收集至除尘器处理排放,排气筒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放标准》(DB46/524-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的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采取生产工序置于全封闭厂房密闭生产线内、物料进出口设喷雾抑尘、厂区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减小粉尘影响,无组织扩散可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放标准》(DB46/524—2021)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颗粒物的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间加强管理,应当按照相关监测规范进行自行监测,保障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同时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较远,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由于项目原料为直接外购半成品碎石,进行二次循环破碎筛选,故无需进行洗沙,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可满足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后由海口 (略) 外运至狮子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截流沟收集和沉淀池处理,清水回用混凝土生产和场地清洗;项目依托厂区内已设置的截流沟、三级沉淀池和切换阀门实现初期雨水和洁净雨水分流,将初期雨水引入收集池沉淀池内沉淀后,清水回用于生产和洒水抑尘;机制砂喷淋水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废水采用处理措施均属于可行技术。
(3)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筛分机、提升机、搅拌机等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噪声级范围在65~100dB(A)。项目营运期夜间不生产,夜间噪声值近似背景值。通过昼间噪声预测可知:项目建设后厂区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和设备维修废机油。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于垃圾收集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碎石暂存于厂区已有的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定期外售用于道路填埋或基坑填埋;收集到的除尘器粉尘可回用于厂区混凝土生产。项目检修过程中,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海南藤先 (略) )处置。
综上所述,在做到以上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收集、存储和处置,对外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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