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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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 -03 -11 09:56 浏览次数: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略) 防洪工程 (略) 水利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抚河西堤、中洲堤保护主城区段,市城区瑶坪、 付家、城西排涝站,抚河橡胶坝、翻板坝等河堤、水坝、市城区排涝站的日常管护和防汛技术支撑工作,城市规划区域内用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流域突出问题整治,水生态文明村创建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 (略) 城市防洪工程管理中心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2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


第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5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19万元;其他收入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万元;上年结转8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4.2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5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6.4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7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1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3.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8万元,增长123.32%,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 (略) 城区堤防排涝站配套及城西排涝站标准化管理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略) (略) 防洪工程(含瑶坪、付家、城西三座排涝站、城区水闸、城区堤防)进行应急整治、运行管理及正常维护。

2.立项依据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水办〔2004〕307号水工程维养、定岗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对堤防及排涝站的运行与维护

5.实施周期

2022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4.0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 (略) 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完成堤防、排涝站维养月数(月数)=12月

堤防、排涝站防汛正常率(%)>99%

堤防、排涝站汛前、汛后维养,维养后达标率(%)>98%

核算汛期前后堤防、排涝站维养成本=100%

不产生大面积内涝率>99%

造成大面积人员财产损失率(%)<1%

保持河面生态景观率(%)>99%

持续保证人民财产安全率(%)>99%

周边群众满意度(%)>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等建设支出。

(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三)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四)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已经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标准、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五)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附件1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来源: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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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 -03 -11 09:56 浏览次数: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略) 防洪工程 (略) 水利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抚河西堤、中洲堤保护主城区段,市城区瑶坪、 付家、城西排涝站,抚河橡胶坝、翻板坝等河堤、水坝、市城区排涝站的日常管护和防汛技术支撑工作,城市规划区域内用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流域突出问题整治,水生态文明村创建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 (略) 城市防洪工程管理中心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2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


第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5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19万元;其他收入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万元;上年结转8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4.2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5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6.4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7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1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3.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8万元,增长123.32%,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 (略) 城区堤防排涝站配套及城西排涝站标准化管理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略) (略) 防洪工程(含瑶坪、付家、城西三座排涝站、城区水闸、城区堤防)进行应急整治、运行管理及正常维护。

2.立项依据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水办〔2004〕307号水工程维养、定岗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

(略) 防洪工程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对堤防及排涝站的运行与维护

5.实施周期

2022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4.0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 (略) 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完成堤防、排涝站维养月数(月数)=12月

堤防、排涝站防汛正常率(%)>99%

堤防、排涝站汛前、汛后维养,维养后达标率(%)>98%

核算汛期前后堤防、排涝站维养成本=100%

不产生大面积内涝率>99%

造成大面积人员财产损失率(%)<1%

保持河面生态景观率(%)>99%

持续保证人民财产安全率(%)>99%

周边群众满意度(%)>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 (略) 城市防洪工程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等建设支出。

(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三)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四)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已经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标准、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五)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附件1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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