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洁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废水处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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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洁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废水处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洁 (略) 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废水处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建设单位:苏州洁 (略)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建林路668号
  建设性质:改建

产品方案: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洁 (略)

通讯地址: (略) 相城区望亭镇新华工业管理区锦湖北路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宏宇 (略)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字第1970号;
 地 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联系人:*工;
 邮 箱:*@*shongyu.cn
 联系电话:0512-*
 传真:0512-*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苏州洁 (略) 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水处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公示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洁 (略) 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废水处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建设单位:苏州洁 (略)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建林路668号
  建设性质:改建

产品方案: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洁 (略)

通讯地址: (略) 相城区望亭镇新华工业管理区锦湖北路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宏宇 (略)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字第1970号;
 地 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联系人:*工;
 邮 箱:*@*shongyu.cn
 联系电话:0512-*
 传真:0512-*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苏州洁 (略) 危险废物(废液)利用处置3万吨水处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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