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FSGK*
项目名称: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人工种草18595亩,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方式: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录查看公告,实行网上报名。 (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2.投标单位以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制作投标文件,开标时只能使用“标证通”现场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CA锁现场参与解密。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或者CA锁的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精河县草原工作站
地址:精河县城镇乌鲁木齐路23号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慧通方舟 (略)
地址: (略) 南城土尔扈特路供销新合大酒店4楼84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倩倩
电话:*
项目概况
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FSGK*
项目名称: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精河县2022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人工种草18595亩,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方式: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录查看公告,实行网上报名。 (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2.投标单位以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制作投标文件,开标时只能使用“标证通”现场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CA锁现场参与解密。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或者CA锁的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精河县草原工作站
地址:精河县城镇乌鲁木齐路23号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慧通方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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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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