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城市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提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城市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提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区,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略) 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提速实施方案(试行)》 (略)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6日
(略) 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提速实施方案
(试行)
为切实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项目落实落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略) 、 (略) 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借鉴吸收江浙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略) 项目建设审批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创新项目审批服务新模式
1.打造项目建设服务专区。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对涉及企业开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水电气网报装等服务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重点项目“帮办代办”的服务模式,同一阶段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做到审批服务“无差别、全口径、通办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健全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市经济调度办牵头协调发改、招商、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相关部门,对纳入项目库调度的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每月定期更新,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用地报批、项目审批、竣工验收等重难点问题,设立专项调度小组,明确责任和时限,督促工作落实,对重 (略) 领导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市经济调度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涉企审批服务部门)
3.建立项目审批“帮办代办”队*。由项目所在街镇明确专人,组建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专班,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相关审批部门对“帮办代办”专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设一批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为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主要提供政策辅导、预排工期、协调联络、代办服务和问题反馈等。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等服务机构分别设立配套服务专员,负责为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企审批部门,各乡镇(区、园、场)、街道]
(二)推动项目审批重点改革
4.优化项目选址供地流程。将项目建设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用地选址(含规划选址论证)、用地预审、规划条件确定、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等审批环节进行整合融合,加强业务统筹协调,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相关审批职能、人员、事项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形成综合审批机构,做到“一条龙”“一站式”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推行项目容缺预审。对 (略) 、 (略) 重大项目库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非营利性项目、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确认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重点项目(不含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部门进行一次性告知,由项目业主自愿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有投资意愿,且主要申请材料已满足技术性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全流程各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主要申请材料按正式办理要求进行审查并出具预审意见书,预审时限较正式审批承诺时限压缩30%。项目预审意见书不具有正式行政审批文件的效力,但可以作为中介机构咨询、设计等服务和招标的参考。在依法取得正式审批文件前,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待土地等前置审批文件正式获取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意见书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核发给建设单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涉企审批服务部门)
6.实行联合图审(多审合一)。深入推进施工图“图审合一”,整合住建、人防、消防等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将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申请人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将施工图纸 (略) 联合图审平台,业主网上选择图审机构,图审机构及有关部门同步进行文件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意见。图审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
7.实行先建后验。拓面推行“先建后验”,项目完成营业执照、备案或核准后,发改、环保、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城管等部门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出具预审意见。项目业主作出落实承诺后,市住建局核发施工通知单,即可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相关承诺事项。相关部门同步实施跟踪服务和监管。市住建局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先建后验”实施范围及项目类型,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落地转化效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略) 生态 (略) 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8.实行联合测绘(多测合一)。探索实行建筑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在办理审批事项前,由项目业主在网上中介平台选取测绘服务中介机构,根据测绘任务和时间要求开展测绘作业,对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测量测绘事项,主要包括拨地测量、放线测量、验线测量、房产预测绘、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测绘、绿地验收、房产实测绘等事项,实行联合测绘,达到减少重复测绘、缩短测绘时间、提升测绘服务质量的效果。将联合测绘成果通过“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提供给各审批部门共享使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等)
9.实行联合验收。对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由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实施“统一申报、一口受理,并行推进、联合审验,信息共享、集中反馈,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联合验收”审批模式。建设项目 (略) 住建局负责组织实行集中踏勘、集中审查、集中验收、集中出具验收报告。推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改革。在单位工程竣工并能单独投入使用,可提前进行验收并出具审查意见,实现“竣工一幢、验收一幢”,支持企业提前投产经营。实行竣工验收备案一次办理,整合各类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结。各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服务,提高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等)
10.建好用好 (略) 。 (略) 场信誉好、有影响力的中介机构进驻 (略) , (略) 场垄断,提高服务质效,降低服务收费。推动评估、测绘、环评、安评等中介项目在 (略) 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加快项目落地。加强对 (略) 审批服务监管,规 (略) 场,更 (略) 场主体。(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效率。围绕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精简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开设水电气网报装并联审批窗口,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公用事业接入与项目全流程各阶段并行办理,实现企业水电气网报装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推动水电气外线工程接入一件事”,做到“一表申请、同步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10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自建工程),低压非居民用户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直接接入条件的小微企业用户实行1天极简报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 (略) 、市电信公司等)
12.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略) 经验做法,从项目立项用地到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压缩各阶段审批时限。
立项用地阶段,通过优化项目选址供地流程,2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报批、土地供应)内完成项目备案、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项目报建阶段,通过推行项目容缺预审、审批流程再造、“先建后验”等改革,4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面设计方案及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
施工建设阶段,通过加强项目调度及帮办代办,相关部门主动介入服务,依法开展监管,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开展“多测合一”、联合竣工验收等改革压缩竣工验收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等)
(三)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
13.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推进企业设立登记、职工养老参保登记、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银行账号预约、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行“我要办苗圃”“ (略) ”“ (略) (货运)”等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麻城办事处等)
14.推行“项目审批一件事”。实现“办理立项用地一件事”“办理工程规划一件事” “办理竣工验收一件事”等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 (略) 生态 (略) 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人防办等)
15.开展“项目开工一件事(七证同发)”改革。以“标准地”出让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证”模式,实施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七证同发”。推进“七证同发”与“标准地”出让、“多测合一”“区域性统一评价”等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 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由市委常委、 (略) 长牵头抓总,市经济调度办负责抓日常调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略) 生态 (略) 分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转变“重审批、轻监管,以审批代监管”的工作方式和思想认识,审批前提前介入服务,告知审批所需手续,指导企业准备好审批资料,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及时排查消除各种隐患,全力促进项目规范建设。
(二)建立配套机制。各涉企审批部门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和具体操作细则,对相关承诺事项、承诺时限、审批范围、前置条件、申请材料、操作流程、限时办结、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审批改革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确保项目审批提速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管理与服务缺位、失职,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中介组织不服从管理、未在期限内出具报告及有造假失信行为的,要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措施,责令其退出 (略) ;对因项目自身原因导致失信、不严格履行承诺的,由项目业主承担项目违规建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应承担的责任。
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区,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略) 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提速实施方案(试行)》 (略)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6日
(略) 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提速实施方案
(试行)
为切实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项目落实落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略) 、 (略) 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借鉴吸收江浙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略) 项目建设审批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创新项目审批服务新模式
1.打造项目建设服务专区。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对涉及企业开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水电气网报装等服务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重点项目“帮办代办”的服务模式,同一阶段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做到审批服务“无差别、全口径、通办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健全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市经济调度办牵头协调发改、招商、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相关部门,对纳入项目库调度的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每月定期更新,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用地报批、项目审批、竣工验收等重难点问题,设立专项调度小组,明确责任和时限,督促工作落实,对重 (略) 领导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市经济调度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涉企审批服务部门)
3.建立项目审批“帮办代办”队*。由项目所在街镇明确专人,组建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专班,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相关审批部门对“帮办代办”专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设一批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为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主要提供政策辅导、预排工期、协调联络、代办服务和问题反馈等。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等服务机构分别设立配套服务专员,负责为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企审批部门,各乡镇(区、园、场)、街道]
(二)推动项目审批重点改革
4.优化项目选址供地流程。将项目建设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用地选址(含规划选址论证)、用地预审、规划条件确定、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等审批环节进行整合融合,加强业务统筹协调,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相关审批职能、人员、事项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形成综合审批机构,做到“一条龙”“一站式”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推行项目容缺预审。对 (略) 、 (略) 重大项目库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非营利性项目、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确认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重点项目(不含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部门进行一次性告知,由项目业主自愿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有投资意愿,且主要申请材料已满足技术性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全流程各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主要申请材料按正式办理要求进行审查并出具预审意见书,预审时限较正式审批承诺时限压缩30%。项目预审意见书不具有正式行政审批文件的效力,但可以作为中介机构咨询、设计等服务和招标的参考。在依法取得正式审批文件前,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待土地等前置审批文件正式获取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意见书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核发给建设单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涉企审批服务部门)
6.实行联合图审(多审合一)。深入推进施工图“图审合一”,整合住建、人防、消防等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将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申请人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将施工图纸 (略) 联合图审平台,业主网上选择图审机构,图审机构及有关部门同步进行文件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意见。图审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
7.实行先建后验。拓面推行“先建后验”,项目完成营业执照、备案或核准后,发改、环保、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城管等部门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出具预审意见。项目业主作出落实承诺后,市住建局核发施工通知单,即可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相关承诺事项。相关部门同步实施跟踪服务和监管。市住建局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先建后验”实施范围及项目类型,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落地转化效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略) 生态 (略) 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8.实行联合测绘(多测合一)。探索实行建筑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在办理审批事项前,由项目业主在网上中介平台选取测绘服务中介机构,根据测绘任务和时间要求开展测绘作业,对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测量测绘事项,主要包括拨地测量、放线测量、验线测量、房产预测绘、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测绘、绿地验收、房产实测绘等事项,实行联合测绘,达到减少重复测绘、缩短测绘时间、提升测绘服务质量的效果。将联合测绘成果通过“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提供给各审批部门共享使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等)
9.实行联合验收。对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由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实施“统一申报、一口受理,并行推进、联合审验,信息共享、集中反馈,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联合验收”审批模式。建设项目 (略) 住建局负责组织实行集中踏勘、集中审查、集中验收、集中出具验收报告。推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改革。在单位工程竣工并能单独投入使用,可提前进行验收并出具审查意见,实现“竣工一幢、验收一幢”,支持企业提前投产经营。实行竣工验收备案一次办理,整合各类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结。各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服务,提高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等)
10.建好用好 (略) 。 (略) 场信誉好、有影响力的中介机构进驻 (略) , (略) 场垄断,提高服务质效,降低服务收费。推动评估、测绘、环评、安评等中介项目在 (略) 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加快项目落地。加强对 (略) 审批服务监管,规 (略) 场,更 (略) 场主体。(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效率。围绕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精简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开设水电气网报装并联审批窗口,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公用事业接入与项目全流程各阶段并行办理,实现企业水电气网报装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推动水电气外线工程接入一件事”,做到“一表申请、同步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10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自建工程),低压非居民用户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平均办电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直接接入条件的小微企业用户实行1天极简报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 (略) 、市电信公司等)
12.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略) 经验做法,从项目立项用地到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压缩各阶段审批时限。
立项用地阶段,通过优化项目选址供地流程,2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报批、土地供应)内完成项目备案、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项目报建阶段,通过推行项目容缺预审、审批流程再造、“先建后验”等改革,4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面设计方案及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
施工建设阶段,通过加强项目调度及帮办代办,相关部门主动介入服务,依法开展监管,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开展“多测合一”、联合竣工验收等改革压缩竣工验收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等)
(三)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
13.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推进企业设立登记、职工养老参保登记、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银行账号预约、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行“我要办苗圃”“ (略) ”“ (略) (货运)”等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麻城办事处等)
14.推行“项目审批一件事”。实现“办理立项用地一件事”“办理工程规划一件事” “办理竣工验收一件事”等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 (略) 生态 (略) 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人防办等)
15.开展“项目开工一件事(七证同发)”改革。以“标准地”出让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证”模式,实施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七证同发”。推进“七证同发”与“标准地”出让、“多测合一”“区域性统一评价”等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略) 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由市委常委、 (略) 长牵头抓总,市经济调度办负责抓日常调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略) 生态 (略) 分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转变“重审批、轻监管,以审批代监管”的工作方式和思想认识,审批前提前介入服务,告知审批所需手续,指导企业准备好审批资料,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及时排查消除各种隐患,全力促进项目规范建设。
(二)建立配套机制。各涉企审批部门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和具体操作细则,对相关承诺事项、承诺时限、审批范围、前置条件、申请材料、操作流程、限时办结、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审批改革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确保项目审批提速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管理与服务缺位、失职,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中介组织不服从管理、未在期限内出具报告及有造假失信行为的,要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措施,责令其退出 (略) ;对因项目自身原因导致失信、不严格履行承诺的,由项目业主承担项目违规建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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