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思德生命谷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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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思德生命谷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瑞思德生命谷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丰茂路以南、丰隆路以北、华东路以西、宝源路以东
建设单位:青岛生命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璟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0日
项目概况:项 (略) 青岛高新区丰茂路以南、丰隆路以北、华东路以西、宝源路以东。项目主要包括1号至5号楼的施工建设和1号研发楼细胞药物研发区及医学检验检定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7959.60平方米,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其中1号研发楼占地面积1512.81平方米,建筑面积12102.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大厅、办公室、检测试剂盒研发区、细胞新药研发实验室和细胞存储区,投产后主要进行细胞新药研发和检测试剂盒研发。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元,占总投资的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高压灭菌锅废水、水浴锅废水和三次、四次器皿清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水质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消毒废气(*醇废气)和实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生物气溶胶)。细胞新药研发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配备的高效能过滤器处理后,通过实验室整体通排风系统尾端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支48.1米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实验室内NMHC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实验设备及配套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运行和管理,并规范设置相关标识。项目产生的废原材料外包装、废试纸边角料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废脐带组织、废移液枪头、废移液管、废离心管、废核酸吸附柱、废实验用手套、口罩、无纺布、一次、二次器皿清洗废液、废原材料内包装和废高效过滤滤芯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六)严格落实报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排污单位应当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正常运行。(七)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2-*/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高新区静园路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瑞思德生命谷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丰茂路以南、丰隆路以北、华东路以西、宝源路以东
建设单位:青岛生命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璟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0日
项目概况:项 (略) 青岛高新区丰茂路以南、丰隆路以北、华东路以西、宝源路以东。项目主要包括1号至5号楼的施工建设和1号研发楼细胞药物研发区及医学检验检定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7959.60平方米,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其中1号研发楼占地面积1512.81平方米,建筑面积12102.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大厅、办公室、检测试剂盒研发区、细胞新药研发实验室和细胞存储区,投产后主要进行细胞新药研发和检测试剂盒研发。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元,占总投资的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高压灭菌锅废水、水浴锅废水和三次、四次器皿清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水质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消毒废气(*醇废气)和实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生物气溶胶)。细胞新药研发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配备的高效能过滤器处理后,通过实验室整体通排风系统尾端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支48.1米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实验室内NMHC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实验设备及配套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运行和管理,并规范设置相关标识。项目产生的废原材料外包装、废试纸边角料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废脐带组织、废移液枪头、废移液管、废离心管、废核酸吸附柱、废实验用手套、口罩、无纺布、一次、二次器皿清洗废液、废原材料内包装和废高效过滤滤芯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六)严格落实报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排污单位应当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正常运行。(七)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2-*/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高新区静园路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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