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边境管控业务实训基地和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地块场地调查报告报告
阿勒泰边境管控业务实训基地和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地块场地调查报告报告
阿勒泰边境管控业务实训基地和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地块 (略) 交通路40号,块西南侧约158m处为阿勒泰交警大队,南侧约70m处为G216国道,西北侧约105m处为汽车修理厂,东侧为林地。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为原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2022 年2月,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将该地块划拨于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作为行政办公用地。通过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原有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历史上未开展过工业活动,2022年2月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用地历史和现状情况与资料分析结果一致,未开展过工业活动。地块内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内建设过自来水和污水管线,未建设过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部已经建设完成牧民定居房,不会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资料收集阶段,调查组通过学政府和权威机构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等,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了可以辨识地块及其周围区域开发活动状况的影像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现场踏勘阶段,调查组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地质、水文地质等;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
人员访谈阶段,调查组对土地使用权人、政府部门和熟悉地块的附近居民均进行了访谈,结合访谈结果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该阶段的调查工作较为全面,能够较好的反映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状况和潜在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的识别情况等。经识别,地块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 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背景清晰。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对本地块土壤造成环境风险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现场采样分析。阿勒泰边境管控业务实训基地和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地块 (略) 交通路40号,块西南侧约158m处为阿勒泰交警大队,南侧约70m处为G216国道,西北侧约105m处为汽车修理厂,东侧为林地。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为原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2022 年2月,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将该地块划拨于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作为行政办公用地。通过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原有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历史上未开展过工业活动,2022年2月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用地历史和现状情况与资料分析结果一致,未开展过工业活动。地块内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内建设过自来水和污水管线,未建设过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部已经建设完成牧民定居房,不会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资料收集阶段,调查组通过学政府和权威机构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等,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了可以辨识地块及其周围区域开发活动状况的影像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现场踏勘阶段,调查组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地质、水文地质等;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
人员访谈阶段,调查组对土地使用权人、政府部门和熟悉地块的附近居民均进行了访谈,结合访谈结果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该阶段的调查工作较为全面,能够较好的反映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状况和潜在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的识别情况等。经识别,地块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 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背景清晰。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对本地块土壤造成环境风险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现场采样分析。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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