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湖北广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2017年11月23日,湖北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湖北 (略) 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湖北 (略) (验收监测单位)、湖北 (略) (建设单位)等单位代表。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 (略) 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 (略) (略) 远安县境内,隶属远安县嫘祖镇(原荷花镇)。采矿规模为80万t/a,矿区总面积为10.5815km2,开采标高为+1100m ~ 100m。
本次验收主要验收内容包括已闭坑的华强工区、花庙坡工区和榨屋块段工区生态恢复情况以及柳山沟工区、神龙坡工区和猴子口工区工业场地、生活办公区、井巷工程及生态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9434.34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75万元。
2012年9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宜市环审〔2012〕169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3年08月开工,2014年08月竣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公司建立了环保机构,并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柳山沟工区和猴子口工区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进入盐池河,柳山沟工区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盐池河;神龙坡工区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进入神龙河,验收对盐池河和神龙河水质进行验收监测,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对盐池河和神龙河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验收监测表明: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对矿区及运输沿线的大气环境影响轻微,矿区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最高测定值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
验收监测表明:本工程工业场地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实际建设中,工程施工期废石部分用于各矿场工业场地填筑料,多余废石堆放于废石堆场内,并建设了配套的环保设施;生产期产生的废石全部用于回填采空区。
生产期产生废油用于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不外排,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已在各工业场区设有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于专用垃圾箱,并与当地村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存在的问题
1、渣场挡墙高度不够;
2、产品堆场无截水沟、沉砂池,挡墙建设不规范;
3、工业场地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未集中收集;
4、堆场防尘措施不完善。
五、验收要求和建议
(一)验收监测单位
1、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内容、运行工况,细化产品方案;
2、进一步核实主要保护目标,明确重点保护目标分布、位置关系,补充敏感目标的位置分布图;
3、补充项目运行期对天福庙水库的影响,补充相应环保措施及应急措施;
4、补充、完善矿区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闭坑工区工业场地生态恢复措施;
5、补充相关支撑文件
(二)建设单位
1、柳山沟工区应加强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风井渣场完善生态恢复措施;
2、神龙坡工区对应产品堆场挡墙进行加高加固,设置截水沟、沉砂池,安装防风网与喷淋装置;
3、猴子口工区风井出水应接入沉砂池,处理达标后外排,风井渣场挡墙加高加固。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竣工验收要求。在完善验收监测报告书后,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湖北 (略) 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
2017年11月23日
2017年11月23日,湖北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湖北 (略) 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湖北 (略) (验收监测单位)、湖北 (略) (建设单位)等单位代表。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 (略) 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 (略) (略) 远安县境内,隶属远安县嫘祖镇(原荷花镇)。采矿规模为80万t/a,矿区总面积为10.5815km2,开采标高为+1100m ~ 100m。
本次验收主要验收内容包括已闭坑的华强工区、花庙坡工区和榨屋块段工区生态恢复情况以及柳山沟工区、神龙坡工区和猴子口工区工业场地、生活办公区、井巷工程及生态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9434.34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75万元。
2012年9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宜市环审〔2012〕169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3年08月开工,2014年08月竣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公司建立了环保机构,并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柳山沟工区和猴子口工区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进入盐池河,柳山沟工区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盐池河;神龙坡工区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进入神龙河,验收对盐池河和神龙河水质进行验收监测,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对盐池河和神龙河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验收监测表明: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对矿区及运输沿线的大气环境影响轻微,矿区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最高测定值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
验收监测表明:本工程工业场地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实际建设中,工程施工期废石部分用于各矿场工业场地填筑料,多余废石堆放于废石堆场内,并建设了配套的环保设施;生产期产生的废石全部用于回填采空区。
生产期产生废油用于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不外排,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已在各工业场区设有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于专用垃圾箱,并与当地村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存在的问题
1、渣场挡墙高度不够;
2、产品堆场无截水沟、沉砂池,挡墙建设不规范;
3、工业场地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未集中收集;
4、堆场防尘措施不完善。
五、验收要求和建议
(一)验收监测单位
1、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内容、运行工况,细化产品方案;
2、进一步核实主要保护目标,明确重点保护目标分布、位置关系,补充敏感目标的位置分布图;
3、补充项目运行期对天福庙水库的影响,补充相应环保措施及应急措施;
4、补充、完善矿区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闭坑工区工业场地生态恢复措施;
5、补充相关支撑文件
(二)建设单位
1、柳山沟工区应加强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风井渣场完善生态恢复措施;
2、神龙坡工区对应产品堆场挡墙进行加高加固,设置截水沟、沉砂池,安装防风网与喷淋装置;
3、猴子口工区风井出水应接入沉砂池,处理达标后外排,风井渣场挡墙加高加固。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竣工验收要求。在完善验收监测报告书后,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湖北 (略) 80万吨/年磷矿资源整合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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