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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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其它公示
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3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目标为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本批次调查共计包括6个分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地块总面积为12619m2(约18.95亩)。在2020年-2022年泗县开展的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土地卫片执法、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工作中发现6宗地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根据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证明文件,本批次的6宗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居住用地(R),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关于建设用地分类要求,本次调查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地块名称

权属单位

位置

原利用方式

规划用途

总面积m2

旱地

坑塘水面

灌木林地

草地

农村道路

其他林地

黑塔镇红旗村卫生所地块

黑塔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黑塔镇红旗村小柏庄南北路东侧

79

/

1121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1200

*湖镇汤湖小学地块

*湖镇中心学校汤湖小学

*湖镇汤湖村*庄东西路北、南北路西侧

1969

/

/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

1969

黄圩镇武圩村自建房地块

许从军

黄圩镇武圩村武圩庄东西路南侧

/

1678

/

/

/

/

居住用地

1678

屏山镇屏东村自建房地块

房家坤

屏山镇屏东村屏山中学东、东西路北侧

451

/

/

/

48

/

居住用地

499

运河街道大季村自建房地块

运河街道大季村村民

运河街道大季村G104国道西、G343国道南侧

2205

/

1429

/

2707

/

居住用地

6305

运河街道高尤社区自建房地块

运河街道高尤社区高峻、苗继坤等3户

运河街道高尤社区二环路西南角南侧

968

/

/

/

/

/

居住用地

968

总计

12619

二、调查情况

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以及各处收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一直以来均作为农用地、林地、坑塘水面等使用,地块内种植小麦、灌木等,未进行工业开发利用。种植过程中基本不涉及高毒性农用化学品等,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周边也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和农田,周边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无泄漏事件发生,未因环境事故产生过相关处罚记录,无附近居民因环保问题进行过投诉;经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内无废弃物倾倒的情况存在。

本次调查也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在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即可确定地块污染情况的基础上,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工作,调查即可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即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

三、调查结论

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林地、坑塘水面等,主要生长小麦以及灌木,未进行其他工业利用;地块内无其他废物堆积;地块四周紧邻地块无任何企业,基本为农村居民点和农田,对地块内的影响可忽略。因此得出结论: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可以在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后结束对地块的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任务。地块的状况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


建设单位: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地点: (略) / (略) /泗县

备注:

,安徽, (略) ,宿州
其它公示
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3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目标为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本批次调查共计包括6个分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地块总面积为12619m2(约18.95亩)。在2020年-2022年泗县开展的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土地卫片执法、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工作中发现6宗地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根据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证明文件,本批次的6宗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居住用地(R),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关于建设用地分类要求,本次调查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地块名称

权属单位

位置

原利用方式

规划用途

总面积m2

旱地

坑塘水面

灌木林地

草地

农村道路

其他林地

黑塔镇红旗村卫生所地块

黑塔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黑塔镇红旗村小柏庄南北路东侧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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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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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1200

*湖镇汤湖小学地块

*湖镇中心学校汤湖小学

*湖镇汤湖村*庄东西路北、南北路西侧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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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

1969

黄圩镇武圩村自建房地块

许从军

黄圩镇武圩村武圩庄东西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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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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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1678

屏山镇屏东村自建房地块

房家坤

屏山镇屏东村屏山中学东、东西路北侧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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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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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499

运河街道大季村自建房地块

运河街道大季村村民

运河街道大季村G104国道西、G343国道南侧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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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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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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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6305

运河街道高尤社区自建房地块

运河街道高尤社区高峻、苗继坤等3户

运河街道高尤社区二环路西南角南侧

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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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968

总计

12619

二、调查情况

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以及各处收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一直以来均作为农用地、林地、坑塘水面等使用,地块内种植小麦、灌木等,未进行工业开发利用。种植过程中基本不涉及高毒性农用化学品等,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周边也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和农田,周边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无泄漏事件发生,未因环境事故产生过相关处罚记录,无附近居民因环保问题进行过投诉;经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内无废弃物倾倒的情况存在。

本次调查也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在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即可确定地块污染情况的基础上,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工作,调查即可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即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

三、调查结论

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林地、坑塘水面等,主要生长小麦以及灌木,未进行其他工业利用;地块内无其他废物堆积;地块四周紧邻地块无任何企业,基本为农村居民点和农田,对地块内的影响可忽略。因此得出结论: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可以在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后结束对地块的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任务。地块的状况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


建设单位: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地点: (略) / (略) /泗县

备注:

,安徽, (略)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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