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7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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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8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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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木萨尔县盛拓砂石料场建设项目 | 新吉木萨尔县新地乡 | 吉木萨 (略)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矿区位于木萨尔县西南259°方位直线距离11.36千米处,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新地乡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9°01′35,北纬43°58′37″。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现矿山建设规模为开采原矿矿石15万m3/a,设计矿山服务年限约9.3年,产品为建筑用砂石料矿,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广场、成品堆场、沉淀池、废石堆场、临时排土场。 占地面积约0.304km2,露天采场,采用水平分层单层台阶式开采方式。1个矿体。露天采场占地面积0.1521公顷,开采标高794-750m。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9.7%。 | 施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作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加强工地管理,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以减少施工扬尘。2、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限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远离施工区进行施工活动。3、妥善处置建筑垃圾。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本工程可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的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经沉淀池处理后SS小于70mg/L,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剥离表土用于道路铺垫,矿区工业场所平整。2.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严禁随处堆放。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施工开挖的土方尽量回填,剩余弃土外运,建筑垃圾或弃土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建筑垃圾堆存点处置。弃土堆存应设挡土墙,并加盖防尘网,做到及时清理以减缓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4.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风沙扬尘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通过对装置噪声源强的控制,并加强绿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运营期: (一)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制定生态整治方案措施。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占用土地面积。项目土壤流失发生的重点区域为露天采坑、废石堆场及运输道路建设,一般区域为生活区等辅助生产系统,按国家相关政策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监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的原则,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优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格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对照以上标准各项要求,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矿山采矿场、运输道路及废石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方式处置采矿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并在矿石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加强调度管理,矿石及时运输,减少矿石堆放时间。2.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及下雨天气,同时应尽量降低落差,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3.废弃土石,通过建立专用废弃土石堆场,周围设置挡土墙、坝,进行拦护,对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坑凹地,应利用废弃土石料回填整平,减少地表形态的破坏。4.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乱跑和到处碾压,尽可能保护原始地貌地面状态。对进入场区的道路路面经常清扫、洒水、修整,减小扬尘污染。5.加强个体防护,如作业人员戴防尘口罩,加强采装、运输设备操作室的密封,工作场所经常洒水降尘。6.对运输道路进行日常性维护,尤其是对生活区段道路加强维护和洒水降尘,车辆限速。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物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运营期废石和弃土均可作为采坑回填,基本达到平衡,不外排弃土。2.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及休息时间作业;2.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噪声产生量;3.合理安排矿区及生活区位置,减少噪声对生活区的影响;4.在生活区周围绿化植树,既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又可以阻碍噪声传播;5.为矿工购置个人防护装置,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对矿工的影响。项目所在区运营时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露天采场边坡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防范措施①在矿山开采阶段进行危岩清理,采场边坡跟进式复绿。②做好露天采场的防洪工作。露采场修建截排水沟、导水沟等防护措施。③边坡维护。在做好边坡监测的基础上,预留一定的风险预备金对边坡实施维护。④矿山闭坑后,也要对矿山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 2.排土场引发崩塌、滑坡预防措施①在排土场坡面上播撒草籽或种植植被进行护坡和水土保持②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平台宽度、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坡面角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3.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吉木萨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要求,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1.①对矿区采坑进行削坡处理,保证其相对稳定性,恢复与周边地貌相协调;② 拆除无后期需要的地面建、构筑物,然后再进行场地平整,基本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恢复土地使用功能;③ 在矿区范围入口处设置标识,提示进入矿区的危险性。对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区域外围设立警示标志和设置防护网,禁止靠近。2.对生产中的侧向边帮和工作帮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对采矿场生产过程中的采坑周边修建排水渠,对采矿活动前期剥离物,实行内排回填,回填分台阶实施,对形成的露天采坑周边一次性设置铁丝围栏。确定采坑边坡角留设,对边坡存在的浮石和危石及时清除。3.废石场采用汽车装运、装载机平场、分层堆排的排土工艺,废石场顶部设置3%的反坡,顶部内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采用倒梯形断面,上宽0.6m,下底宽0.3m,深0.3m。废石场采用废料堆积成挡车墩,挡车墩断面为梯形断面,高度为0.3m,下底宽0.6m,上底宽0.3m。废石场周围先由大的块石堆积一道拦土墙,拦土墙外10m左右设截水沟;废石场堆放境界外四周10~20m处设防护栏,防护栏高1.2m,悬挂警示牌。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7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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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木萨尔县盛拓砂石料场建设项目 | 新吉木萨尔县新地乡 | 吉木萨 (略)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矿区位于木萨尔县西南259°方位直线距离11.36千米处,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新地乡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9°01′35,北纬43°58′37″。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现矿山建设规模为开采原矿矿石15万m3/a,设计矿山服务年限约9.3年,产品为建筑用砂石料矿,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广场、成品堆场、沉淀池、废石堆场、临时排土场。 占地面积约0.304km2,露天采场,采用水平分层单层台阶式开采方式。1个矿体。露天采场占地面积0.1521公顷,开采标高794-750m。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9.7%。 | 施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作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加强工地管理,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以减少施工扬尘。2、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限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远离施工区进行施工活动。3、妥善处置建筑垃圾。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本工程可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的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经沉淀池处理后SS小于70mg/L,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剥离表土用于道路铺垫,矿区工业场所平整。2.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严禁随处堆放。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施工开挖的土方尽量回填,剩余弃土外运,建筑垃圾或弃土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建筑垃圾堆存点处置。弃土堆存应设挡土墙,并加盖防尘网,做到及时清理以减缓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4.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风沙扬尘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通过对装置噪声源强的控制,并加强绿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运营期: (一)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制定生态整治方案措施。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占用土地面积。项目土壤流失发生的重点区域为露天采坑、废石堆场及运输道路建设,一般区域为生活区等辅助生产系统,按国家相关政策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监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的原则,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优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格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对照以上标准各项要求,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矿山采矿场、运输道路及废石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方式处置采矿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并在矿石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加强调度管理,矿石及时运输,减少矿石堆放时间。2.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及下雨天气,同时应尽量降低落差,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3.废弃土石,通过建立专用废弃土石堆场,周围设置挡土墙、坝,进行拦护,对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坑凹地,应利用废弃土石料回填整平,减少地表形态的破坏。4.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乱跑和到处碾压,尽可能保护原始地貌地面状态。对进入场区的道路路面经常清扫、洒水、修整,减小扬尘污染。5.加强个体防护,如作业人员戴防尘口罩,加强采装、运输设备操作室的密封,工作场所经常洒水降尘。6.对运输道路进行日常性维护,尤其是对生活区段道路加强维护和洒水降尘,车辆限速。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物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运营期废石和弃土均可作为采坑回填,基本达到平衡,不外排弃土。2.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及休息时间作业;2.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噪声产生量;3.合理安排矿区及生活区位置,减少噪声对生活区的影响;4.在生活区周围绿化植树,既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又可以阻碍噪声传播;5.为矿工购置个人防护装置,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对矿工的影响。项目所在区运营时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露天采场边坡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防范措施①在矿山开采阶段进行危岩清理,采场边坡跟进式复绿。②做好露天采场的防洪工作。露采场修建截排水沟、导水沟等防护措施。③边坡维护。在做好边坡监测的基础上,预留一定的风险预备金对边坡实施维护。④矿山闭坑后,也要对矿山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 2.排土场引发崩塌、滑坡预防措施①在排土场坡面上播撒草籽或种植植被进行护坡和水土保持②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平台宽度、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坡面角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3.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吉木萨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要求,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1.①对矿区采坑进行削坡处理,保证其相对稳定性,恢复与周边地貌相协调;② 拆除无后期需要的地面建、构筑物,然后再进行场地平整,基本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恢复土地使用功能;③ 在矿区范围入口处设置标识,提示进入矿区的危险性。对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区域外围设立警示标志和设置防护网,禁止靠近。2.对生产中的侧向边帮和工作帮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对采矿场生产过程中的采坑周边修建排水渠,对采矿活动前期剥离物,实行内排回填,回填分台阶实施,对形成的露天采坑周边一次性设置铁丝围栏。确定采坑边坡角留设,对边坡存在的浮石和危石及时清除。3.废石场采用汽车装运、装载机平场、分层堆排的排土工艺,废石场顶部设置3%的反坡,顶部内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采用倒梯形断面,上宽0.6m,下底宽0.3m,深0.3m。废石场采用废料堆积成挡车墩,挡车墩断面为梯形断面,高度为0.3m,下底宽0.6m,上底宽0.3m。废石场周围先由大的块石堆积一道拦土墙,拦土墙外10m左右设截水沟;废石场堆放境界外四周10~20m处设防护栏,防护栏高1.2m,悬挂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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