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玉米、辣椒有机旱作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方山县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玉米、辣椒有机旱作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方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3-04-03 15:47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 (略) 有机旱作示范园区>和< (略) 新型抗旱保水缓释配方肥示范县>项目的通知》(吕农函〔2023〕19号)和《2023年有机旱作示范园申报指南》文件精神要求,我县拟在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础好、集中连片、建设积极性高的乡镇建设2个1000亩以上的玉米和辣椒核心示范区,需公开遴选2个实施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长期从事规模化种植,有良好基础、信誉度高、示范带动强、技术力量雄厚,且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流转或托管1000亩以上土地,熟悉玉米、辣椒有机旱作技术推广,且拥有生产需要配套的机具设备,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农户签订的流转或托管合同。
二、认定程序
1.自愿申请,填写申请报告,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托管合同复印件,无违法记录证明、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评审,确定有机旱作玉米、辣椒生产基地实施主体。
3.实施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起到2023年4月9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有意向承担玉米、辣椒有机旱作示范区建设的实施主体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至方山县农业农村局种农田建设管理股(方山县瓦窑北路176号)。
联系人:刘晋瑜 联系电话:0358-*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来源:方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3-04-03 15:47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 (略) 有机旱作示范园区>和< (略) 新型抗旱保水缓释配方肥示范县>项目的通知》(吕农函〔2023〕19号)和《2023年有机旱作示范园申报指南》文件精神要求,我县拟在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础好、集中连片、建设积极性高的乡镇建设2个1000亩以上的玉米和辣椒核心示范区,需公开遴选2个实施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长期从事规模化种植,有良好基础、信誉度高、示范带动强、技术力量雄厚,且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流转或托管1000亩以上土地,熟悉玉米、辣椒有机旱作技术推广,且拥有生产需要配套的机具设备,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农户签订的流转或托管合同。
二、认定程序
1.自愿申请,填写申请报告,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托管合同复印件,无违法记录证明、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评审,确定有机旱作玉米、辣椒生产基地实施主体。
3.实施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起到2023年4月9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有意向承担玉米、辣椒有机旱作示范区建设的实施主体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至方山县农业农村局种农田建设管理股(方山县瓦窑北路176号)。
联系人:刘晋瑜 联系电话:0358-*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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