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埃维奥碳素有限公司刷架、电感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1100001)
安徽埃维奥碳素有限公司刷架、电感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1100001)
评 价 信息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埃维奥碳素有限公司刷架、电感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1100001) | |||
行业类别 | 电气机械制造业中 | 评价类型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地址 | 怀宁县工业园内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一期项目10#A座厂房 | |||
项目简介 | (1)合法合规情况 2022年10月10日,怀宁县发展改革委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表,同意本项目备案(项目编码:2210-*-04-01-*)。 2021年1月28日,安 (略) 与安徽振 (略) 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怀宁县工业园内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一期项目10#A座厂房第一、二、三层,占地面积837.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13.7平方米。 2022年3月18日,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安徽振 (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建消验字[2022]第0005号 (二检))。 (2)建设内容及产品规模 本项目租赁位于怀宁县工业园内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一期项目10#A座厂房第一、二、三层,一层为电感生产区及仓储区,二层为刷架生产区及办公区,三层为刷架生产区及仓储区。 产品规模:项目投产后年产刷架电感产品2650万套、电感配件1亿套。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0万元人民币,资金均由建设单位自筹。 (4)项目定员 本项目拟定员5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5人,生产工人40人,实行8小时工作班制,工作日为300天。 (5)行业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版)辨识,项目行业分类属于电气机械制造业中第C3812类“ 电动机制造”。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辨识,本项目行业属于机械行业范畴。 (6)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第C3812类“ 电动机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发改委令第9号),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本项目拟采用工艺、设备不涉及落后或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
技术负责人 | 刘益桃(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安全评价师)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许微微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徐颖 | 组员 | *6 | |
木坤 | 组员 | S** | ||
周飞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罗安平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周飞、徐颖、许微微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2年11月10日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安 (略) 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安 (略) 刷架、电感产品生产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评 价 信息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埃维奥碳素有限公司刷架、电感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1100001) | |||
行业类别 | 电气机械制造业中 | 评价类型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地址 | 怀宁县工业园内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一期项目10#A座厂房 | |||
项目简介 | (1)合法合规情况 2022年10月10日,怀宁县发展改革委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表,同意本项目备案(项目编码:2210-*-04-01-*)。 2021年1月28日,安 (略) 与安徽振 (略) 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怀宁县工业园内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一期项目10#A座厂房第一、二、三层,占地面积837.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13.7平方米。 2022年3月18日,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安徽振 (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建消验字[2022]第0005号 (二检))。 (2)建设内容及产品规模 本项目租赁位于怀宁县工业园内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一期项目10#A座厂房第一、二、三层,一层为电感生产区及仓储区,二层为刷架生产区及办公区,三层为刷架生产区及仓储区。 产品规模:项目投产后年产刷架电感产品2650万套、电感配件1亿套。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0万元人民币,资金均由建设单位自筹。 (4)项目定员 本项目拟定员5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5人,生产工人40人,实行8小时工作班制,工作日为300天。 (5)行业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版)辨识,项目行业分类属于电气机械制造业中第C3812类“ 电动机制造”。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辨识,本项目行业属于机械行业范畴。 (6)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第C3812类“ 电动机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发改委令第9号),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本项目拟采用工艺、设备不涉及落后或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
技术负责人 | 刘益桃(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安全评价师)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许微微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徐颖 | 组员 | *6 | |
木坤 | 组员 | S** | ||
周飞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罗安平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周飞、徐颖、许微微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2年11月10日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安 (略) 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安 (略) 刷架、电感产品生产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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