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你司报来的《关于审批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福金投〔2023〕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2023年3月20日,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评估会,并形成了屏发改审批会议纪要〔2023〕5号,会后编制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2303-*-04-02-*),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福 (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屏南县寿山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19960㎡、田园综合体355亩、旅游连接线及观光漫步道19510m、“茶盐古道”特色古街6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提升传统村落民宿、创客空间、民俗博物馆、游客导览中心、筷子文化馆、露营基地、房车营地、田园综合体、“茶盐古道”特色古街、生产便道、村道及漫步道等,同步配套停车场、消防、公厕、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06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50.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1.96万元,基本预备费487.6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9.6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6个月控制。
七、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4日
你司报来的《关于审批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福金投〔2023〕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2023年3月20日,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评估会,并形成了屏发改审批会议纪要〔2023〕5号,会后编制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2303-*-04-02-*),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屏南县寿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福 (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屏南县寿山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19960㎡、田园综合体355亩、旅游连接线及观光漫步道19510m、“茶盐古道”特色古街6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提升传统村落民宿、创客空间、民俗博物馆、游客导览中心、筷子文化馆、露营基地、房车营地、田园综合体、“茶盐古道”特色古街、生产便道、村道及漫步道等,同步配套停车场、消防、公厕、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06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50.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1.96万元,基本预备费487.6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9.6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6个月控制。
七、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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