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张家港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2年度张家港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 (略)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管理的实施意见》(张市监〔2020〕29号),经服务机构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材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科室审核材料、市镇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审,现将2022 (略)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
市纪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1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电话:0512-*。
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603室。
邮编:*。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根据《关于 (略)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管理的实施意见》(张市监〔2020〕29号),经服务机构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材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科室审核材料、市镇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审,现将2022 (略)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
市纪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1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电话:0512-*。
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603室。
邮编:*。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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