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6GW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2023〕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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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6GW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2023〕116号)

东方日升(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东方日升(安徽) (略) 年产6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10-*-04-01-*)和开发区分局初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开发区分局的初审意见。该项目位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大道与海宁路交口西南角,占地约200.4亩,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49万元,新建生产厂房、成品仓库及配套附属等建设内容,购置制绒清洗、硼扩散、SE激光、去BSG+碱抛光清洗、板P、ALD、正背镀、烧结丝网印刷、自动化流水线设备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装备等全自动化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GW太阳能电池。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计划和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区总体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和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将废气排放口设置于拟建工程厂区南侧。制绒工序、返工片清洗、石英舟清洗产生的酸雾废气与硼扩散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4套并联、2级串联的单塔三层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1)排放;背蚀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5套并联、2级串联的单塔三层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2)排放,后酸洗工序、石墨舟清洗产生的酸雾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3套并联、2级串联的单塔三层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3)排放;SE激光废气密闭收集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4)排放;板P废气密闭收集经13台燃烧筒+1台20000CMH集尘机+1台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5)排放;ALD尾气、镀膜尾气、氨气站、硅烷站废气密闭收集经54台燃烧筒+3台27000CMH集尘机+16台燃烧塔+2台40000CMH氨气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6)排放;印刷烘干尾气、擦拭废气、烧结尾气密闭收集经在线燃烧装置(燃烧温度不得低于85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7)排放;储罐废气密闭收集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8)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密闭收集经UV光氧+1套(碱液+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9)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入专用烟道排放。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氟化氢、氯气、非*烷总烃、氮氧化物等各类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中太阳能电池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等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各类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艺废水和酸性废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水经调节池和二级除氟系统处理,镀膜工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高氨脱氮处理系统处理后,同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溶解性总固体、动植物油、氯化物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印刷烧结车间北侧墙体应全密闭,不设门窗,北侧墙壁增设50mm厚彩钢岩棉板,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化学品包装桶、包装物、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废抹布、手套、废酸碱滤芯、废润滑油、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后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原料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电池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处分别设置1座容积2300m3和3150m3的自流式事故池。电池车间东侧设置14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装置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点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开发区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东方日升(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东方日升(安徽) (略) 年产6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10-*-04-01-*)和开发区分局初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开发区分局的初审意见。该项目位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大道与海宁路交口西南角,占地约200.4亩,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49万元,新建生产厂房、成品仓库及配套附属等建设内容,购置制绒清洗、硼扩散、SE激光、去BSG+碱抛光清洗、板P、ALD、正背镀、烧结丝网印刷、自动化流水线设备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装备等全自动化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GW太阳能电池。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计划和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区总体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和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将废气排放口设置于拟建工程厂区南侧。制绒工序、返工片清洗、石英舟清洗产生的酸雾废气与硼扩散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4套并联、2级串联的单塔三层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1)排放;背蚀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5套并联、2级串联的单塔三层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2)排放,后酸洗工序、石墨舟清洗产生的酸雾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3套并联、2级串联的单塔三层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3)排放;SE激光废气密闭收集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2-004)排放;板P废气密闭收集经13台燃烧筒+1台20000CMH集尘机+1台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5)排放;ALD尾气、镀膜尾气、氨气站、硅烷站废气密闭收集经54台燃烧筒+3台27000CMH集尘机+16台燃烧塔+2台40000CMH氨气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6)排放;印刷烘干尾气、擦拭废气、烧结尾气密闭收集经在线燃烧装置(燃烧温度不得低于85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7)排放;储罐废气密闭收集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8)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密闭收集经UV光氧+1套(碱液+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2-009)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入专用烟道排放。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氟化氢、氯气、非*烷总烃、氮氧化物等各类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中太阳能电池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等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各类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艺废水和酸性废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水经调节池和二级除氟系统处理,镀膜工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高氨脱氮处理系统处理后,同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溶解性总固体、动植物油、氯化物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印刷烧结车间北侧墙体应全密闭,不设门窗,北侧墙壁增设50mm厚彩钢岩棉板,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化学品包装桶、包装物、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废抹布、手套、废酸碱滤芯、废润滑油、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后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原料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电池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处分别设置1座容积2300m3和3150m3的自流式事故池。电池车间东侧设置14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装置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点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开发区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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