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关于保靖县中医院狮子堡病区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迁陵镇魏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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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关于保靖县中医院狮子堡病区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迁陵镇魏竹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狮子堡病区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馈。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联系电话:0743-*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狮子堡病区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迁陵镇魏竹路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858.32㎡,新建单体综合楼地下3层,地上8层,地下3层为车库,主要建设内容为:1F为放射科(不在本次批复范围内、涉及产生辐射的设备时需另行编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文件并报批)、医技科,2F、3F为病房以及医生办公室,4F为产后康复科,5F、6F为病房、早产儿科和月子中心,7F为产科以及病房,8F为手术室以及药品费,本项目新增床位234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细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相应环保投资。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沉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单独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在施工期间通过洒水抑尘,对场地进行封闭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并在施工场界处修建洗车水池冲洗车轮,减少扬尘产生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统一集中处置,建筑垃 (略) 渣土运输车外运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仅在昼间进行施工作业,应避开居民区的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休息时段,如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时,需取得临时施工许可,并征得当地居民同意,减少噪声影响。

(六)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方案,严禁越线占地和破坏植被,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避免在雨季进行大开挖,防治水土流失。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

1.地表水污染防治。特殊医疗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含酸碱废水采取中和法预处理、含氰废水采取氧化分解法预处理、含铬废水采取沉淀法预处理;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的特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依托原处理规模为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保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酉水;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厌氧消化+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其中消毒工艺采用“高效活性氧消毒粉加紫外线消毒”,一级处理采用“筛滤法、预曝气法、沉淀法”。

2.地下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检验室等采取防雨、防风、防漏、防渗措施,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封闭式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依托原污水处理站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周边建设绿化带,降低恶臭影响,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该项目依托原食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汽车尾气来源至本项目地下停车库,安装排风机引出,通过建设周边绿化带吸收、净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自身的消烟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栅渣及污泥、危化品包装物等属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医疗废物分类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污泥及栅渣清淘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做好危险废物

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消毒剂包装袋、中药渣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狮子堡病区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馈。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联系电话:0743-*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狮子堡病区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迁陵镇魏竹路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858.32㎡,新建单体综合楼地下3层,地上8层,地下3层为车库,主要建设内容为:1F为放射科(不在本次批复范围内、涉及产生辐射的设备时需另行编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文件并报批)、医技科,2F、3F为病房以及医生办公室,4F为产后康复科,5F、6F为病房、早产儿科和月子中心,7F为产科以及病房,8F为手术室以及药品费,本项目新增床位234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细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相应环保投资。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沉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单独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在施工期间通过洒水抑尘,对场地进行封闭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并在施工场界处修建洗车水池冲洗车轮,减少扬尘产生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统一集中处置,建筑垃 (略) 渣土运输车外运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仅在昼间进行施工作业,应避开居民区的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休息时段,如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时,需取得临时施工许可,并征得当地居民同意,减少噪声影响。

(六)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方案,严禁越线占地和破坏植被,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避免在雨季进行大开挖,防治水土流失。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

1.地表水污染防治。特殊医疗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含酸碱废水采取中和法预处理、含氰废水采取氧化分解法预处理、含铬废水采取沉淀法预处理;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的特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依托原处理规模为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保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酉水;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厌氧消化+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其中消毒工艺采用“高效活性氧消毒粉加紫外线消毒”,一级处理采用“筛滤法、预曝气法、沉淀法”。

2.地下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检验室等采取防雨、防风、防漏、防渗措施,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封闭式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依托原污水处理站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周边建设绿化带,降低恶臭影响,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该项目依托原食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汽车尾气来源至本项目地下停车库,安装排风机引出,通过建设周边绿化带吸收、净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自身的消烟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栅渣及污泥、危化品包装物等属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医疗废物分类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污泥及栅渣清淘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做好危险废物

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消毒剂包装袋、中药渣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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