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19号)有关要求,为规范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制 (略) 2023年度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实施主体具备的条件
2 (略) 级财政农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扶持我区4个发展质量较高、管理规范、经营活动有序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每个合作社给予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每个实施主体配套资金不低于项目扶持资金的20%,近三年已享受同级财政补助的农民合作社不再承担此次项目;以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为主,重点扶持粮食和大豆种植类农民合作社。
(一)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做到设立登记规范、组织运行规范、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规范、档案管理规范。
(二)发展质量较高。围绕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合作社发展,合作社规模大、经营管理水平高、覆盖带动面大,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带动社员增收能力强。农民合作社注册满2年以上,年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8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合作社社员80以上。
(四)经营活动有序。农民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序正常,无涉嫌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引进节水品种和节水设备、建造和维护节水设施、发展微灌滴灌、开展水肥一体化作业等节水措施。
(二)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农业机械及农机具、养殖棚舍、食用菌和蔬菜大棚等。
(三)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设施设备购置和建设。
(四)互联网+设施建设, (略) 场营销网络、 (略) 、 (略) 社区设立销售点和展示展销点、物联网安装、线上平台建设、购置或使用网上财务管理平台等。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报,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将推荐函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改股,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乡镇推荐的主体进行评审、公示,无 (略) 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第三方审计,评审公示确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
报送地址: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改股
联 系 人:林丽
咨询电话:0311-*
附件1: (略) 2023年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乡镇推荐证明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