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2022年畜牧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公告
龙江县2022年畜牧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畜牧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龙江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5个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位于龙江县境内,从事和牛改良牛收购育肥、安格斯肉牛饲养、湖羊饲养的养殖基地及从事畜禽粪污加工处理的区域化处理中心。
养殖基地标准:和牛改良牛收购育肥规模3000头以上,安格斯肉牛存栏300头以上,湖羊存栏5000只以上。要求养殖基地拥有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或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备案等手续,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近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肉食品安全事故。
区域化处理中心标准:设计能力为年处理畜禽粪污5.0万吨以上,且具有合法用地、营业执照和环评等手续。
(二)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四)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交通便利,道路较为平整宽阔,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
二、示范展示基地职责
(一)基地要明确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养殖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不少于1次,开展不少于1个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等活动。
(二)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或牌匾。
三、示范展示基地数量分配
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总数为5个,其中:和牛改良犊牛收购育肥基地1个,安格斯肉牛育肥基地1个,湖羊养殖基地2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1个。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由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示范展示任务的基地自愿申报,并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材料包括: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基地实施方案(包括品种技术试验示范计划、保障措施、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证明材料(包括用地手续、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审批或备案、养殖备案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专家评审。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后选定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三)确定基地。将遴选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基地签订示范协议。
(四)基地管理。对确定的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地购买兽药、饲料、消毒药品、发酵菌剂等物资以及标牌制作、组织品种示范展示、宣传、观摩交流活动等给予适度补贴。
联系地址: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从展,联系电话:0452-*
附件:龙江县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docx
?????????????????????????????????????????????????????????????????????????????????????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
?????????????????????????????????????????????????????????????????????????????????????????2023年4月3日
为加快推进我县畜牧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龙江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5个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位于龙江县境内,从事和牛改良牛收购育肥、安格斯肉牛饲养、湖羊饲养的养殖基地及从事畜禽粪污加工处理的区域化处理中心。
养殖基地标准:和牛改良牛收购育肥规模3000头以上,安格斯肉牛存栏300头以上,湖羊存栏5000只以上。要求养殖基地拥有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或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备案等手续,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近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肉食品安全事故。
区域化处理中心标准:设计能力为年处理畜禽粪污5.0万吨以上,且具有合法用地、营业执照和环评等手续。
(二)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四)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交通便利,道路较为平整宽阔,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
二、示范展示基地职责
(一)基地要明确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养殖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不少于1次,开展不少于1个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等活动。
(二)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或牌匾。
三、示范展示基地数量分配
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总数为5个,其中:和牛改良犊牛收购育肥基地1个,安格斯肉牛育肥基地1个,湖羊养殖基地2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1个。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由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示范展示任务的基地自愿申报,并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材料包括: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基地实施方案(包括品种技术试验示范计划、保障措施、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证明材料(包括用地手续、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审批或备案、养殖备案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专家评审。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后选定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三)确定基地。将遴选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基地签订示范协议。
(四)基地管理。对确定的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地购买兽药、饲料、消毒药品、发酵菌剂等物资以及标牌制作、组织品种示范展示、宣传、观摩交流活动等给予适度补贴。
联系地址: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从展,联系电话:0452-*
附件:龙江县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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