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
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
地 点: (略) 张星镇府后街北
建设单位: (略) (略) 张星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张星镇府后街北, (略) 区内建设1座急救站393.22平方米。项目新购置设备96台/套,项目建成后, (略) 床位30张,不涉及传染科室。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孙芝杰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
作者(185点击查看>>*8656,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4-03 11:16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
地 点: (略) 张星镇府后街北
建设单位: (略) (略) 张星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张星镇府后街北, (略) 区内建设1座急救站393.22平方米。项目新购置设备96台/套,项目建成后, (略) 床位30张,不涉及传染科室。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孙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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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招远市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招远市张星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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