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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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4月 03日至 2023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白云山 (略)

项目概况

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 (略) 番禺区钟村街道万宝北街1号,申报内容为年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诊断试剂盒5000万人份、对原项目5号楼二楼实验室的原核细胞培养室、原核细胞纯化室和准备间改造成样品制备间、扩增分析间和缓冲间。该项目占地面积123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6.7平方米,使用原项目1号楼的第3层、5号楼的第2层进行建设;该项目新增主要设备有无油空压机1台、臭氧发生器3台、烘箱1台、立式灭菌锅3台、生物安全柜2台等以及实验仪器一批;不新增员工。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集污管网,送钟村净水厂集中处理。该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放口。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诊断试剂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经“粗效+中效过滤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依托原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该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口。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过滤介质、沾染试剂废物、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实验废液、紫外线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4月 03日至 2023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白云山 (略)

项目概况

诊断试剂车间生产线及质控室升级改 (略) 番禺区钟村街道万宝北街1号,申报内容为年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诊断试剂盒5000万人份、对原项目5号楼二楼实验室的原核细胞培养室、原核细胞纯化室和准备间改造成样品制备间、扩增分析间和缓冲间。该项目占地面积123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6.7平方米,使用原项目1号楼的第3层、5号楼的第2层进行建设;该项目新增主要设备有无油空压机1台、臭氧发生器3台、烘箱1台、立式灭菌锅3台、生物安全柜2台等以及实验仪器一批;不新增员工。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集污管网,送钟村净水厂集中处理。该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放口。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诊断试剂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经“粗效+中效过滤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依托原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该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口。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过滤介质、沾染试剂废物、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实验废液、紫外线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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