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力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天津力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力 (略) 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38号 |
建设单位 | 天津力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环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力 (略) 拟投资8033.2万元,租赁天津 (略) (以下简称“力神公司”)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38号现有厂房,建设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4336.64平方米,利用1#电池生产厂房二楼东侧部分闲置区域进行改造建设,设置正、负极模切烘烤车间、卷绕装配车间、烘干注液静置车间、负压化成车间、高温静置车间、常温静置车间等区域, (略) 的小试研发定型的圆柱电池进行配套中试,建成后可实现年试制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主要为镍钴锰电池)150万只(0.17GWh/年)。该项目环保投资88.5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废水治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激光切割、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随循环风过滤后在车间内部排放。喷码工序、热塑工序、注液工序、化成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并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酮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应限值要求,*酮浓度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电池清洗废水和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冷却系 (略) 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力神公司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SS、CODcr、氨氮、总磷、总氮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应限值要求。 (三)激光模切机、粉尘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采取距离衰减、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铝箔、铜箔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原料商再利用,除尘系统集尘、废隔膜、废正负极汇流盘、废电池壳、废电池盖、废密封钉、废热缩套、废外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电池、废电极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置;废过滤装置、废无纺布、废电解液、废胶钉、废油墨及其稀释剂、废油墨及稀释剂包装桶、废滤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 |
2023年4月3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力 (略) 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38号 |
建设单位 | 天津力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环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力 (略) 拟投资8033.2万元,租赁天津 (略) (以下简称“力神公司”)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38号现有厂房,建设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4336.64平方米,利用1#电池生产厂房二楼东侧部分闲置区域进行改造建设,设置正、负极模切烘烤车间、卷绕装配车间、烘干注液静置车间、负压化成车间、高温静置车间、常温静置车间等区域, (略) 的小试研发定型的圆柱电池进行配套中试,建成后可实现年试制46系列大圆柱电池(主要为镍钴锰电池)150万只(0.17GWh/年)。该项目环保投资88.5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废水治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激光切割、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随循环风过滤后在车间内部排放。喷码工序、热塑工序、注液工序、化成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并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酮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应限值要求,*酮浓度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电池清洗废水和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冷却系 (略) 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力神公司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SS、CODcr、氨氮、总磷、总氮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应限值要求。 (三)激光模切机、粉尘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采取距离衰减、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铝箔、铜箔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原料商再利用,除尘系统集尘、废隔膜、废正负极汇流盘、废电池壳、废电池盖、废密封钉、废热缩套、废外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电池、废电极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置;废过滤装置、废无纺布、废电解液、废胶钉、废油墨及其稀释剂、废油墨及稀释剂包装桶、废滤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 |
2023年4月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