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吨/年高纯锂盐(二期)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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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吨/年高纯锂盐(二期)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6000吨/年高纯锂盐(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6000吨/年高纯锂盐(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普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南五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仲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贵州普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南五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安 (略) 6000吨/年高纯锂盐项目》于2021年3月26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安环书批复[2021]7号),本次为扩建二期项目,二期所在地位于一期用地西侧,为预留用地。以氯化锂和硫酸锂为原料,进行反应后制成粗制工业级碳酸锂后进行提纯,建设一条6000吨/年高纯锂盐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倒排沟渠和沉淀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倒排沟渠排入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于施工中,严禁外排;生活污水采用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期在临河一侧设置导水沟,防止污废水及带泥雨水进入木拱河污染水体。2.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增湿,采取湿法作业,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现场;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运输车辆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情况。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单独堆存,不得与生活垃圾相混,送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施工场地雨污分流沟渠系统进行护理,采用薄膜覆盖堆放的土石方并设置土石方挡墙,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及污染木拱河。5.在工程开挖期间,在厂区边界应及时进行绿化、恢复生态,在地势落差大的位置及时修建护坡,防止雨季雨水冲刷造成滑坡等不良现象;施工区开挖后及时种植植被或种草;及时修好排水沟和挡墙,对护坡绿化,空地要尽早整治绿化,减少水土流失及对木拱河的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60m3)收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项目运行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1)源头控制:对本项目各类生产用水,要按照自愿节约原则,减少用水量,产生的生产废水尽量回用。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要按照循环利用的原则,尽量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采用连续化、密闭化的生产装置进行生产,对生产设备和管道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各类地下设施全部进行防渗处理。(2)分区防治措施: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按分区防渗技术要求对不同的污染防治区域采用不同的防渗措施。对厂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3)地下水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企业在厂区设置不少于3个监测井(太平村水井、杨柳村水井及灰渣场水井)。为此,在厂区上游、厂区及下游各布置1个监测井,共计3个监测井。建立厂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制定监测计划,监测井水中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氨氮、pH、锂、镍、总石油烃等指标。若发现监测井水质异常,应及时采取环境应急措施,对硫酸储罐区、危废间和废水处理站等容易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区域进行检查,查看防渗层是否渗漏等,必要时要停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修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气流烘干和气流粉碎工艺对产品进行烘干、粉碎,并配套二级多管旋风分离器实现气固分离得到产品。二级多管旋风分离后的烘干及粉碎尾气中粉尘的粒径多为≤5μm,且废气温度大于水蒸气的露点温度,因此对烘干及粉碎尾气先采取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除尘效率可达99.5%,布袋除尘器不会产生“结露”而造成糊袋,同时布袋收集的粉尘可直接作为产品外售;因此,本项目产品烘干及粉碎尾气采取“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的粉尘排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加强管理,保证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外排,确保项目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HCL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泵等,在安装过程中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震措施,并对一些设备安装消音设施;生产中需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进一步隔声降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产品烘干及粉碎布袋收尘经布袋收尘后作为产品进行外售;空气过滤器废滤芯返回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原料除杂废渣为氢氧化钙、氢氧化镁渣及硫酸钙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可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予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间提高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加强环境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对植被的影响;加强厂区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以避免事故泄漏或跑冒滴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同时做好厂区及周边的绿化工作,减小污染和水体流失。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6000吨/年高纯锂盐(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6000吨/年高纯锂盐(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普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南五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仲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贵州普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南五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安 (略) 6000吨/年高纯锂盐项目》于2021年3月26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安环书批复[2021]7号),本次为扩建二期项目,二期所在地位于一期用地西侧,为预留用地。以氯化锂和硫酸锂为原料,进行反应后制成粗制工业级碳酸锂后进行提纯,建设一条6000吨/年高纯锂盐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倒排沟渠和沉淀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倒排沟渠排入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于施工中,严禁外排;生活污水采用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期在临河一侧设置导水沟,防止污废水及带泥雨水进入木拱河污染水体。2.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增湿,采取湿法作业,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现场;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运输车辆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情况。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单独堆存,不得与生活垃圾相混,送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施工场地雨污分流沟渠系统进行护理,采用薄膜覆盖堆放的土石方并设置土石方挡墙,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及污染木拱河。5.在工程开挖期间,在厂区边界应及时进行绿化、恢复生态,在地势落差大的位置及时修建护坡,防止雨季雨水冲刷造成滑坡等不良现象;施工区开挖后及时种植植被或种草;及时修好排水沟和挡墙,对护坡绿化,空地要尽早整治绿化,减少水土流失及对木拱河的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60m3)收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项目运行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1)源头控制:对本项目各类生产用水,要按照自愿节约原则,减少用水量,产生的生产废水尽量回用。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要按照循环利用的原则,尽量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采用连续化、密闭化的生产装置进行生产,对生产设备和管道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各类地下设施全部进行防渗处理。(2)分区防治措施: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按分区防渗技术要求对不同的污染防治区域采用不同的防渗措施。对厂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3)地下水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企业在厂区设置不少于3个监测井(太平村水井、杨柳村水井及灰渣场水井)。为此,在厂区上游、厂区及下游各布置1个监测井,共计3个监测井。建立厂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制定监测计划,监测井水中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氨氮、pH、锂、镍、总石油烃等指标。若发现监测井水质异常,应及时采取环境应急措施,对硫酸储罐区、危废间和废水处理站等容易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区域进行检查,查看防渗层是否渗漏等,必要时要停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修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气流烘干和气流粉碎工艺对产品进行烘干、粉碎,并配套二级多管旋风分离器实现气固分离得到产品。二级多管旋风分离后的烘干及粉碎尾气中粉尘的粒径多为≤5μm,且废气温度大于水蒸气的露点温度,因此对烘干及粉碎尾气先采取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除尘效率可达99.5%,布袋除尘器不会产生“结露”而造成糊袋,同时布袋收集的粉尘可直接作为产品外售;因此,本项目产品烘干及粉碎尾气采取“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的粉尘排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加强管理,保证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外排,确保项目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HCL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泵等,在安装过程中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震措施,并对一些设备安装消音设施;生产中需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进一步隔声降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产品烘干及粉碎布袋收尘经布袋收尘后作为产品进行外售;空气过滤器废滤芯返回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原料除杂废渣为氢氧化钙、氢氧化镁渣及硫酸钙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可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予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间提高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加强环境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对植被的影响;加强厂区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以避免事故泄漏或跑冒滴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同时做好厂区及周边的绿化工作,减小污染和水体流失。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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