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公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公示
(略) 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公示
一、依据我单位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已编制完成了《 (略) 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现有厂区内,电解二厂电解厂房南侧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处理15000吨阳极碳渣生产线,主体工程主要建设原料破碎工序、磨矿工序、浮选工序、碳粉固氟工序、脱水工序、烘干工序,以及配套的公辅、储运、环保工程。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边长为5km范围的矩形区域;
(2)地下水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约28.18km2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向外200m。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nn5a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中冶 (略) 、内蒙古 (略) 东河区铝业园区白银路东、长征路南万锦生态佳苑小区6-305号内蒙古 (略)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工 邮寄地址: (略) 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
联系电话:0472-* 电子邮箱:*@*63.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2023年3月31日
(略) 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公示
一、依据我单位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已编制完成了《 (略) 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15000吨/年碳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现有厂区内,电解二厂电解厂房南侧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处理15000吨阳极碳渣生产线,主体工程主要建设原料破碎工序、磨矿工序、浮选工序、碳粉固氟工序、脱水工序、烘干工序,以及配套的公辅、储运、环保工程。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边长为5km范围的矩形区域;
(2)地下水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约28.18km2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向外200m。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nn5a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中冶 (略) 、内蒙古 (略) 东河区铝业园区白银路东、长征路南万锦生态佳苑小区6-305号内蒙古 (略)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工 邮寄地址: (略) 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
联系电话:0472-* 电子邮箱:*@*63.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2023年3月31日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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