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X072柳江镇至七里坪镇段改建工程公示2
洪雅县X072柳江镇至七里坪镇段改建工程公示2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X072柳江镇至七里坪镇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 *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
1 | 洪雅县X072柳江镇至七里坪镇段改建工程 | (略) 洪雅县柳江镇、高庙镇、七里坪镇 | 洪雅县 (略) | 建设内容:线路全长31.034km,其中主线29.694km,支线1.340km。全线共设置11座桥梁(5座桥拆除重建,4座桥维修利用,1座直接利用,1座小桥进行桥改涵)、涵洞95道、平面交叉97处(被交叉道路均为等外级道路)。主线:项目主线全长29.694km,起点位于柳江镇李湾口大桥南侧,由北向南经赵河、五里坡、高庙镇,止于七里坪镇兰坝子。本次工程主要将K0+000~K11+371,K15+030~K22+480段现状四级公路(I类)标准改造为三级公路标准,改造后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K11+371~K15+030、K22+480~K29+694段现状等外级公路改造为四级公路(I类)标准,改造后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m,全线双向两车道。 支线:项目支线长1.340km,起于高庙镇北侧的甘溪沟桥,沿高庙镇场镇与主线汇于高庙镇南侧交叉口,路基宽度3.5~9.8m,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10km/h,为等外级公路。本次工程维持原道路等级和宽度不变,仅对路面罩面处治。 | 四川正 (略) | 1.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预处理后用于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住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拌和站生活污水经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进行打围,对施工场地采取遮盖、洒水抑尘措施;拌和站投料系统设置喷雾除尘,湿法搅拌,减少粉尘产生;料场、卵石临时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进出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对汽车轮胎进行冲洗等设施。运营期主要通过控制车速、扫水降尘、路面清扫等措施。 3.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前实施搬迁和隔声窗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检修和维护机械设备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运至弃土场堆放;沉淀池污泥运至弃土场堆存。 5. 生态保护措施:弃土场周围设置挡墙、导流明渠,弃土场堆放物上覆盖塑料薄膜,堆渣结束后,对渣堆表面进行土地整治,对渣堆坡面采用植草护坡进行防护,对渣堆顶面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施工场地施工完毕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道路两侧做好挡墙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X072柳江镇至七里坪镇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 *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
1 | 洪雅县X072柳江镇至七里坪镇段改建工程 | (略) 洪雅县柳江镇、高庙镇、七里坪镇 | 洪雅县 (略) | 建设内容:线路全长31.034km,其中主线29.694km,支线1.340km。全线共设置11座桥梁(5座桥拆除重建,4座桥维修利用,1座直接利用,1座小桥进行桥改涵)、涵洞95道、平面交叉97处(被交叉道路均为等外级道路)。主线:项目主线全长29.694km,起点位于柳江镇李湾口大桥南侧,由北向南经赵河、五里坡、高庙镇,止于七里坪镇兰坝子。本次工程主要将K0+000~K11+371,K15+030~K22+480段现状四级公路(I类)标准改造为三级公路标准,改造后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K11+371~K15+030、K22+480~K29+694段现状等外级公路改造为四级公路(I类)标准,改造后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m,全线双向两车道。 支线:项目支线长1.340km,起于高庙镇北侧的甘溪沟桥,沿高庙镇场镇与主线汇于高庙镇南侧交叉口,路基宽度3.5~9.8m,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10km/h,为等外级公路。本次工程维持原道路等级和宽度不变,仅对路面罩面处治。 | 四川正 (略) | 1.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预处理后用于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住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拌和站生活污水经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进行打围,对施工场地采取遮盖、洒水抑尘措施;拌和站投料系统设置喷雾除尘,湿法搅拌,减少粉尘产生;料场、卵石临时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进出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对汽车轮胎进行冲洗等设施。运营期主要通过控制车速、扫水降尘、路面清扫等措施。 3.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前实施搬迁和隔声窗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检修和维护机械设备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运至弃土场堆放;沉淀池污泥运至弃土场堆存。 5. 生态保护措施:弃土场周围设置挡墙、导流明渠,弃土场堆放物上覆盖塑料薄膜,堆渣结束后,对渣堆表面进行土地整治,对渣堆坡面采用植草护坡进行防护,对渣堆顶面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施工场地施工完毕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道路两侧做好挡墙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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