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州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公示
关于伊州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公示
伊州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略) 伊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实施,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21万元,安排项目6个。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公示伊州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一、伊州区现代化农业设施温室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项目建设内容: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新建总面积为19760平方米的11座现代温室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焦智文
6.绩效目标:1.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带动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缓解当地果蔬供应压力;2.项目建成后,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实施部分采用由确权村委会以资 (略) 丝路果香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持续享受入股分红模式,可实现联建村集体经济增加60万元保底收益;3.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联建村集体,伊州区乡村振兴局、现代农业园区负责监管运营。
二、天山乡白杨沟村养殖棚圈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天山乡白杨沟村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养殖棚圈16座,每座面积600平方米,配套饲料加工及其余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天山乡人民政府,夏热帕提·阿尔斯兰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能够大力发展白杨沟村养殖业,带动村民增收致富,村集体经济增加60万元;2.该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行和维护,天山乡人民政府监督管理。
三、花园乡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花园乡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科技示范钢结构大棚20座,每座面积为156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花园乡人民政府,阿合买提·纳斯尔
6.绩效目标:1.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带动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缓解当地果蔬供应压力;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联建带动村集体经济增加60万元以上,村民可参与全程种植,带动种植增收70万元;3.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强固村集体,花园乡负责监管运营。
四、乌拉台乡芨芨台开发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1.项目实施地点:乌拉台乡芨芨台开发区
2.项目建设内容:改造饮水主管道1300米,支管6400米。新建各类阀井12座,维修户表井34座,破除及恢复路面3590米,穿越围墙涵洞21处,更换互联网水表247个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9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7.5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利局,刘文玲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可解决项目区的安全饮水问题;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就近就地吸纳至少10名农牧民投工投劳,人均增收不少于2000元,进一步促进农牧民收入;3.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升乌拉台乡芨芨台开发区的安全饮水保障,解决项目区水量不足、供水管道老化等饮水问题。
五、回城乡牧场社区安置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回城乡牧场社区
2.项目建设内容:铺设牧场安置小区排水管网3.19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3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乡村振兴局,吾米提·托来西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牧场安置小区132户居民排水不畅的问题,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2.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牧场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管道的维修和管护,保修期内由中标单位定期对管网进行检修,农业园区负责监督管理。
六、五堡支边农场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五堡镇
2.项目建设内容:铺设五堡镇支边农场村管道灌溉16公里及配套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设备。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9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6万元,地县配套资金84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利局,刘文玲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为灌区农业增产提供有力保证,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强群众幸福感;2.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为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就业增收提供就业岗位;3.项目实施后,产权归属涉及支边农场村集体所有,由所在五堡镇、水利局监督支边农场村负责后期运行维护。
监督电话:0902-*
伊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7日
伊州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略) 伊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实施,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21万元,安排项目6个。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公示伊州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一、伊州区现代化农业设施温室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项目建设内容: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新建总面积为19760平方米的11座现代温室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焦智文
6.绩效目标:1.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带动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缓解当地果蔬供应压力;2.项目建成后,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实施部分采用由确权村委会以资 (略) 丝路果香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持续享受入股分红模式,可实现联建村集体经济增加60万元保底收益;3.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联建村集体,伊州区乡村振兴局、现代农业园区负责监管运营。
二、天山乡白杨沟村养殖棚圈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天山乡白杨沟村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养殖棚圈16座,每座面积600平方米,配套饲料加工及其余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天山乡人民政府,夏热帕提·阿尔斯兰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能够大力发展白杨沟村养殖业,带动村民增收致富,村集体经济增加60万元;2.该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行和维护,天山乡人民政府监督管理。
三、花园乡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花园乡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科技示范钢结构大棚20座,每座面积为156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花园乡人民政府,阿合买提·纳斯尔
6.绩效目标:1.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带动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缓解当地果蔬供应压力;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联建带动村集体经济增加60万元以上,村民可参与全程种植,带动种植增收70万元;3.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强固村集体,花园乡负责监管运营。
四、乌拉台乡芨芨台开发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1.项目实施地点:乌拉台乡芨芨台开发区
2.项目建设内容:改造饮水主管道1300米,支管6400米。新建各类阀井12座,维修户表井34座,破除及恢复路面3590米,穿越围墙涵洞21处,更换互联网水表247个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9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7.5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利局,刘文玲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可解决项目区的安全饮水问题;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就近就地吸纳至少10名农牧民投工投劳,人均增收不少于2000元,进一步促进农牧民收入;3.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升乌拉台乡芨芨台开发区的安全饮水保障,解决项目区水量不足、供水管道老化等饮水问题。
五、回城乡牧场社区安置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回城乡牧场社区
2.项目建设内容:铺设牧场安置小区排水管网3.19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3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乡村振兴局,吾米提·托来西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牧场安置小区132户居民排水不畅的问题,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2.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牧场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管道的维修和管护,保修期内由中标单位定期对管网进行检修,农业园区负责监督管理。
六、五堡支边农场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五堡镇
2.项目建设内容:铺设五堡镇支边农场村管道灌溉16公里及配套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设备。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9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6万元,地县配套资金84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水利局,刘文玲
6.绩效目标:1.项目实施后,为灌区农业增产提供有力保证,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强群众幸福感;2.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为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就业增收提供就业岗位;3.项目实施后,产权归属涉及支边农场村集体所有,由所在五堡镇、水利局监督支边农场村负责后期运行维护。
监督电话:0902-*
伊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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