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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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统一部署,饶河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聚焦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受理内容

(一)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在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二)返贫摸排走过场搞形式、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纸面帮扶”等问题。

(三)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不力,靠粮吃粮、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

(四)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迟拨滞拨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等问题。

(五)监守自盗、贪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以及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暗箱操作、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三、受理方式

1.来电。拨打0469-*举报电话,反映问题。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来信。邮寄至饶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3.来访。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饶河县通江街85号饶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当面反映问题。

4.网络。登录网站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http://**)

5、微信。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中共饶河县纪委检查委员会
饶 河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4月3日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统一部署,饶河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聚焦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受理内容

(一)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在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二)返贫摸排走过场搞形式、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纸面帮扶”等问题。

(三)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不力,靠粮吃粮、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

(四)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迟拨滞拨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等问题。

(五)监守自盗、贪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以及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暗箱操作、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三、受理方式

1.来电。拨打0469-*举报电话,反映问题。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来信。邮寄至饶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3.来访。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饶河县通江街85号饶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当面反映问题。

4.网络。登录网站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http://**)

5、微信。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中共饶河县纪委检查委员会
饶 河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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