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拟作出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

浙江西 (略) 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西 (略) 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泉口街121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浙江西 (略)

金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 (略)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0806万元,拟将现青山厂区现有涂装生产线、机加工生产线和组装线(包含浸漆) (略) (略) 临安区泉口街121号(横畈厂区)内,横畈厂区租用浙江 (略) 闲置厂房,租赁面积43000m2,同时在横畈厂区新增部分设备进行异地建设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青山厂区保留现有磁钢生产线;企业通过迁扩建形成年产800吨磁钢(青山厂区)、35 万套核心部件机加工、35万套制动器、年涂装35万套曳引机和组装 (浸漆15万台)曳引机35万台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0571-*

邮箱:*@*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3年4月4日

31浙江西 (略) .doc

浙江西 (略) 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西 (略) 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泉口街121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浙江西 (略)

金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 (略)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0806万元,拟将现青山厂区现有涂装生产线、机加工生产线和组装线(包含浸漆) (略) (略) 临安区泉口街121号(横畈厂区)内,横畈厂区租用浙江 (略) 闲置厂房,租赁面积43000m2,同时在横畈厂区新增部分设备进行异地建设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自动化工厂项目,青山厂区保留现有磁钢生产线;企业通过迁扩建形成年产800吨磁钢(青山厂区)、35 万套核心部件机加工、35万套制动器、年涂装35万套曳引机和组装 (浸漆15万台)曳引机35万台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年产35万台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0571-*

邮箱:*@*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3年4月4日

31浙江西 (略) .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