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海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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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海口段)

发布时间:2023-04-04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海口段)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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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路 (略) "
(略) 市辖区海口羊山大道至定海大桥北侧引道
海南 (略)
本项目道路路线全长15.804公里,其中新建段长13.062公里,改建段长0.8公里,利用段长1.942公里。新建大桥2座,中桥2座,新建涵洞29道,现状涵洞加长7道,新建通道5道,现状通道加长2道,平面交叉36处,养护工区1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 (略) 2022年重点(重大)项目之一, (略) 普通公路网络,强化各镇区、景区之间的联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 (略) *域生态保护红线, (略) 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羊山湿地多用途管理区)。工程开发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经过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同时也与《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 (略) 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道路网规划(2018-2035年)》《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相符。
本 (略) 级*域及海域生态红线,但项目选线段K0~K9+55 (略) 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羊山湿地多用途管理区),项目 (略)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选址已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和水务局等部门的同意,跨河段(南面溪)桥梁采取上空跨越方式铺设,尽可能减少占用湿地范围。施工完成后将对周边生态进行迹地恢复和修复。
(一)地表水环境(1)施工期施工场地以及临时工程场地生活污水采取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时抽运,不外排;施工废水以及拌合站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和厂区洒水。经采取上述地表水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小。(2)营运期通过在群力中桥、旺兴大桥、东寨大桥的桥墩、沿线涵洞等过水路段分别设置油水分离池,避免与农田、水系直接联系,初期雨水直排情况。养护工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并定时抽运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二)大气环境(1)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拌合站采用除尘和沥青净化装置等措施。(2)营运期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检查,养护工区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三)声环境(1)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作业;对周边敏感点应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和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2)营运期本项目经采用低噪声路面、减速等措施后,可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1)施工期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建筑垃圾均由所在镇镇政 (略) 按要求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淤泥量晾干后用于道路建设回填;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沥青拌合废石料外 (略) 政工程填路、筑路基。除尘器收集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2)营运期本项目为道路工程,配备建设有1处养护工区。因此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养护工区人员生活垃圾和车库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环境保护措施:养护工区设置有垃圾收集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于危废间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后,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不合理占地。②严禁将污水和弃渣排放到水体。施工营场地远离水体。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沿线动物。④桥梁工程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免对鱼类生境的直接影响。⑤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综合防治措施,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为主。⑥公路永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占用的一般耕地和IV级保护林地,在施工完成后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占补平衡的工作。按照《 (略)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且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1)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生态环境局):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区。本项目临时工程用地处TSP、苯并[a]芘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2)现状道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在道路上行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重大危险源主要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由于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或爆炸对沿线水体水质及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险。根据预测,本项目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概率非常小,但也应加强防范,从源头杜绝事故的发生,并完善相应应急处理设施。为确保沿线水体安全,在跨越水体处的桥梁上设置防撞墩及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警示牌和油水分离池,避免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内。一旦发生事故,可按本报告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实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总体而言,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3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对项目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厅网站-企业自主公示平台(网址:http://**:8007/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网络、报纸及现场公示,上述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2023年2月15日建设 (略) 生态环境厅网站-企业自主公示平台上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信息。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公众参与的成果及公众反馈意见,编制完成了《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海口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04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海口段)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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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路 (略) "
(略) 市辖区海口羊山大道至定海大桥北侧引道
海南 (略)
本项目道路路线全长15.804公里,其中新建段长13.062公里,改建段长0.8公里,利用段长1.942公里。新建大桥2座,中桥2座,新建涵洞29道,现状涵洞加长7道,新建通道5道,现状通道加长2道,平面交叉36处,养护工区1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 (略) 2022年重点(重大)项目之一, (略) 普通公路网络,强化各镇区、景区之间的联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 (略) *域生态保护红线, (略) 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羊山湿地多用途管理区)。工程开发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经过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同时也与《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 (略) 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道路网规划(2018-2035年)》《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相符。
本 (略) 级*域及海域生态红线,但项目选线段K0~K9+55 (略) 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羊山湿地多用途管理区),项目 (略)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选址已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和水务局等部门的同意,跨河段(南面溪)桥梁采取上空跨越方式铺设,尽可能减少占用湿地范围。施工完成后将对周边生态进行迹地恢复和修复。
(一)地表水环境(1)施工期施工场地以及临时工程场地生活污水采取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时抽运,不外排;施工废水以及拌合站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和厂区洒水。经采取上述地表水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小。(2)营运期通过在群力中桥、旺兴大桥、东寨大桥的桥墩、沿线涵洞等过水路段分别设置油水分离池,避免与农田、水系直接联系,初期雨水直排情况。养护工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并定时抽运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二)大气环境(1)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拌合站采用除尘和沥青净化装置等措施。(2)营运期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检查,养护工区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三)声环境(1)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作业;对周边敏感点应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和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2)营运期本项目经采用低噪声路面、减速等措施后,可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1)施工期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建筑垃圾均由所在镇镇政 (略) 按要求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淤泥量晾干后用于道路建设回填;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沥青拌合废石料外 (略) 政工程填路、筑路基。除尘器收集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2)营运期本项目为道路工程,配备建设有1处养护工区。因此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养护工区人员生活垃圾和车库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环境保护措施:养护工区设置有垃圾收集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于危废间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后,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不合理占地。②严禁将污水和弃渣排放到水体。施工营场地远离水体。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沿线动物。④桥梁工程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免对鱼类生境的直接影响。⑤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综合防治措施,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为主。⑥公路永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占用的一般耕地和IV级保护林地,在施工完成后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占补平衡的工作。按照《 (略)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且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1)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生态环境局):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区。本项目临时工程用地处TSP、苯并[a]芘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2)现状道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在道路上行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重大危险源主要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由于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或爆炸对沿线水体水质及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险。根据预测,本项目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概率非常小,但也应加强防范,从源头杜绝事故的发生,并完善相应应急处理设施。为确保沿线水体安全,在跨越水体处的桥梁上设置防撞墩及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警示牌和油水分离池,避免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内。一旦发生事故,可按本报告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实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总体而言,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3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对项目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厅网站-企业自主公示平台(网址:http://**:8007/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网络、报纸及现场公示,上述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2023年2月15日建设 (略) 生态环境厅网站-企业自主公示平台上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信息。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公众参与的成果及公众反馈意见,编制完成了《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海口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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