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市环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马鞍山市环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31318.78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慈湖经济开发区太子大道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地块未来规划:工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略) 公 (略) 调查缘由:根据《 (略) 生态 (略) 自然 (略) 经济和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皖环函〔2021) 329号),“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应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我单位因被慈高区征迁,属于从事过电镀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根据上述条款要求, (略) (略) 对现有生产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因此需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2月, (略) 公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地块(以下称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获悉,2010年之前,调查地块西南侧作为苗圃种植基地,东北侧作为铸造厂职工宿舍,2010年后,铸造厂职工宿舍进行拆迁, (略) (略) 进行建设生产运行, (略) 环宇 (略) 主要从事镀锌铁丝、冷拔丝、元钉加工及销售,其生产工艺为粗线热处理→冷拔→清洗→酸洗→电镀→清洗→皂化→干燥→收线→检验→分切→计量→入库。地块北侧为太子大道,地块南侧为圣 (略) ,地块西侧为空地,地块东侧为苗圃路,项目地块且于2023年3月进行拆除主体建筑物,现阶段地块主体建筑物已拆除完成,剩余部分建筑垃圾。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有外来堆土和固废,没有地下坑、水池及管线。目前地块内为空地,地面较平整,存在建筑垃圾。地块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二类用地标准。通过以上分析,相邻1000米地块内存在工业生产,调查地块的污染来源为
本项目 (略) (略) 在营运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潜在污染,以及周边企业对项目地块通过大气沉降以及地表、地下径流带来的污染,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为锌、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本次调查地块内调查土壤、底泥、地表水和地下水具体检测指标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污染物(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和 pH,《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 14848-2017)中常规检测项目(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标等除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基本指标。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31318.78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慈湖经济开发区太子大道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地块未来规划:工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略) 公 (略) 调查缘由:根据《 (略) 生态 (略) 自然 (略) 经济和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皖环函〔2021) 329号),“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应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我单位因被慈高区征迁,属于从事过电镀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根据上述条款要求, (略) (略) 对现有生产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因此需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2月, (略) 公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地块(以下称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获悉,2010年之前,调查地块西南侧作为苗圃种植基地,东北侧作为铸造厂职工宿舍,2010年后,铸造厂职工宿舍进行拆迁, (略) (略) 进行建设生产运行, (略) 环宇 (略) 主要从事镀锌铁丝、冷拔丝、元钉加工及销售,其生产工艺为粗线热处理→冷拔→清洗→酸洗→电镀→清洗→皂化→干燥→收线→检验→分切→计量→入库。地块北侧为太子大道,地块南侧为圣 (略) ,地块西侧为空地,地块东侧为苗圃路,项目地块且于2023年3月进行拆除主体建筑物,现阶段地块主体建筑物已拆除完成,剩余部分建筑垃圾。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有外来堆土和固废,没有地下坑、水池及管线。目前地块内为空地,地面较平整,存在建筑垃圾。地块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二类用地标准。通过以上分析,相邻1000米地块内存在工业生产,调查地块的污染来源为
本项目 (略) (略) 在营运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潜在污染,以及周边企业对项目地块通过大气沉降以及地表、地下径流带来的污染,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为锌、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本次调查地块内调查土壤、底泥、地表水和地下水具体检测指标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污染物(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和 pH,《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 14848-2017)中常规检测项目(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标等除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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