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作出沈阳创璞轨道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石墨机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作出沈阳创璞轨道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石墨机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创璞轨道 (略) 石墨机加工项目 | (略) 于洪区马三家镇东三家村 | 沈阳创璞轨道 (略) | 辽宁绿 (略) | 沈阳创璞轨道 (略) 石墨机加工项 (略) (略) 于洪区马三家镇东三家村。项目东侧为电梯加工厂、南侧为机械加工厂、西侧为电缆线加工厂、北侧为环保颗粒加工厂。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沈阳第一工业泵厂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8.0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及配套设施。项目以石墨板材为原料,通过下料、机械加工等工序,年产石墨模具1032吨。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下料、机加工序产生的废气。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电锅炉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立式加工中心、风机等。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下料工序锯床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机加工序立式加工中心、数控机床使用密闭设备,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电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永安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南侧厂房安装隔声门窗,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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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创璞轨道 (略) 石墨机加工项目 | (略) 于洪区马三家镇东三家村 | 沈阳创璞轨道 (略) | 辽宁绿 (略) | 沈阳创璞轨道 (略) 石墨机加工项 (略) (略) 于洪区马三家镇东三家村。项目东侧为电梯加工厂、南侧为机械加工厂、西侧为电缆线加工厂、北侧为环保颗粒加工厂。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沈阳第一工业泵厂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8.0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及配套设施。项目以石墨板材为原料,通过下料、机械加工等工序,年产石墨模具1032吨。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下料、机加工序产生的废气。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电锅炉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立式加工中心、风机等。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下料工序锯床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机加工序立式加工中心、数控机床使用密闭设备,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电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永安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南侧厂房安装隔声门窗,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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