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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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4 11:0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石拐分局 | 访问量:次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内蒙古 (略) 1×6500kVA永磁新材料专用高纯硼合金建设项目和内蒙古明阳包头石拐200MW光伏集中竞配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 (略) 1×6500kVA永磁新材料专用高纯硼合金建设项目

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华泰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冶炼车间、中频炉车间2个车间,其中冶炼车间内设置三跨,分别为冶炼厂房、浇铸厂房、精整厂房,冶炼厂房设置1台6500kVA精炼还原电炉;浇注厂房设置浇铸磨具2套;精整厂房设置鄂式破碎机3台,振动筛2台,对辊机2台。中频炉车间设置1台2t中频炉,浇铸模具1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硼合金7000t。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包括原料上料、配料、冶炼、出铁、浇铸、成品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以及冶炼过程产生的SO2(来源于原料)、NOx。

(1)原料配料、上料废气

本项目配料、上料过程均为自动化控制,可减少颗粒物的产生。配料、上料系统每个产尘点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冶炼、出铁、浇铸废气

矿热炉冶炼过程产生颗粒物、NOx及SO2,出铁、浇铸工序产生颗粒物。

精炼还原电炉冶炼废气采用矮烟罩收集,两个出铁口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浇铸区设置2个移动式集气罩。以上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正压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NOx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

(3)成品破碎、筛分废气

浇铸后的高纯硼合金根据客户要求,需采用颚式破碎机、对辊机、振动筛进行破碎筛分得到符合规格的成品,鄂破、对辊破、筛分过程产生颗粒物。

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 中频炉熔炼、出铁、浇铸废气

中频炉熔炼、出铁浇铸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通过采取设备密闭及收尘、除尘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本项目精炼还原电炉、中频炉循环冷却系统均采用密闭风冷循环系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生化一体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经管网排入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好氧+沉淀+MBR,处理规模为0.5m3/h。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精炼还原电炉、中频炉、除尘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范围为70-90dB(A)。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低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除尘灰、废耐火砖、冶炼渣、污水站污泥,均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耐火砖、冶炼渣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硼、铁等,外售可用于路基垫补,作为配料生产水泥等建筑材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采用铁桶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新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7cm/s,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新建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的要求,设置导流、收集设施,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2

内蒙古明阳包头石拐200MW光伏集中竞配项目

包头石拐工业园区

(略) (略)

内蒙古祥砳 (略)

本项目建设容量200MW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208.38888MWp,年平均发电约*MWh。光伏场区采用73个1500V组串式逆变升压单元。新建1座220kV升压站,站内建设1台240MVA主变压器,配套建设办公区、光伏区简易围栏、集电线路;在升压站内建设储能系统,总规模为40MW/80MWh,分为16个2.5MW/5MWh储能单元。

(1)废气

①饮食油烟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饮食油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为60%)处理后,油烟废气通过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规定排放浓度。

②检修道路扬尘

运营期场区检修道路为沙石路面,车辆通过时产生少量扬尘,产生量较小,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禁止车辆在场区内行驶,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

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且光伏板清洗废水因其量小覆盖面大,以自然蒸发为主,无需收集;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5m3)内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m3/h,采用A/O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

本项目光伏发电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运行期没有噪音污染;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来来源于升压站内主变压器等电器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以中低频噪声为主,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废太阳能板、变压器事故油、隔油池废油脂、废铅酸蓄电池、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升压站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设计建设。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4 11:0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石拐分局 | 访问量:次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内蒙古 (略) 1×6500kVA永磁新材料专用高纯硼合金建设项目和内蒙古明阳包头石拐200MW光伏集中竞配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 (略) 1×6500kVA永磁新材料专用高纯硼合金建设项目

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华泰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冶炼车间、中频炉车间2个车间,其中冶炼车间内设置三跨,分别为冶炼厂房、浇铸厂房、精整厂房,冶炼厂房设置1台6500kVA精炼还原电炉;浇注厂房设置浇铸磨具2套;精整厂房设置鄂式破碎机3台,振动筛2台,对辊机2台。中频炉车间设置1台2t中频炉,浇铸模具1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硼合金7000t。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包括原料上料、配料、冶炼、出铁、浇铸、成品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以及冶炼过程产生的SO2(来源于原料)、NOx。

(1)原料配料、上料废气

本项目配料、上料过程均为自动化控制,可减少颗粒物的产生。配料、上料系统每个产尘点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冶炼、出铁、浇铸废气

矿热炉冶炼过程产生颗粒物、NOx及SO2,出铁、浇铸工序产生颗粒物。

精炼还原电炉冶炼废气采用矮烟罩收集,两个出铁口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浇铸区设置2个移动式集气罩。以上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正压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NOx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

(3)成品破碎、筛分废气

浇铸后的高纯硼合金根据客户要求,需采用颚式破碎机、对辊机、振动筛进行破碎筛分得到符合规格的成品,鄂破、对辊破、筛分过程产生颗粒物。

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 中频炉熔炼、出铁、浇铸废气

中频炉熔炼、出铁浇铸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通过采取设备密闭及收尘、除尘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本项目精炼还原电炉、中频炉循环冷却系统均采用密闭风冷循环系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生化一体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经管网排入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好氧+沉淀+MBR,处理规模为0.5m3/h。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精炼还原电炉、中频炉、除尘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范围为70-90dB(A)。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低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除尘灰、废耐火砖、冶炼渣、污水站污泥,均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耐火砖、冶炼渣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硼、铁等,外售可用于路基垫补,作为配料生产水泥等建筑材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采用铁桶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新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7cm/s,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新建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的要求,设置导流、收集设施,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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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明阳包头石拐200MW光伏集中竞配项目

包头石拐工业园区

(略) (略)

内蒙古祥砳 (略)

本项目建设容量200MW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208.38888MWp,年平均发电约*MWh。光伏场区采用73个1500V组串式逆变升压单元。新建1座220kV升压站,站内建设1台240MVA主变压器,配套建设办公区、光伏区简易围栏、集电线路;在升压站内建设储能系统,总规模为40MW/80MWh,分为16个2.5MW/5MWh储能单元。

(1)废气

①饮食油烟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饮食油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为60%)处理后,油烟废气通过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规定排放浓度。

②检修道路扬尘

运营期场区检修道路为沙石路面,车辆通过时产生少量扬尘,产生量较小,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禁止车辆在场区内行驶,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

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且光伏板清洗废水因其量小覆盖面大,以自然蒸发为主,无需收集;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5m3)内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m3/h,采用A/O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

本项目光伏发电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运行期没有噪音污染;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来来源于升压站内主变压器等电器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以中低频噪声为主,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废太阳能板、变压器事故油、隔油池废油脂、废铅酸蓄电池、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升压站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设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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