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水发〔2023〕15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经修改完善、专家复核后,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建设项 (略) (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本项目起点位于张家川县第二幼儿园西夭村桥,终点位于张家川县回乡风情园人行桥,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20′23.05″、N34°99′77.87″。
总投资及土建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1974.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67.3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开工时间为2022年10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23年3月,建设总工期6个月。
项目占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4hm2,其中永久占地4.45hm2,临时占地0.95hm2。按占地类型分,分为内*滩涂4.06hm2、农村道路0.9hm2、耕地0.2hm2、宅基地0.21hm2。项目占地中护岸区占地4.45hm2;为永久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07hm2,临时堆土场占地0.54hm2,施工便道占地0.34hm2,临均为临时占地。
项目土石方:项目施工土石方挖方总量6.45万m3(含表土剥离0.06万m3),填方总量4.27万m3(含覆土0.06万m3),无借方,弃方2.18万m3(其中疏浚清淤工程产生弃方1.56万m3,废弃石方0.62万m3运至指定地点,不再新增弃渣场)。
你公司委托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内容达到了国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4—2018)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依据。
三、原则同意《方案》对本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分析。经预测项目建设将扰动地表面积为5.4hm2;可能损毁原地貌植被面积为2.87hm2;共产生弃方2.18万m3,其中疏浚清淤工程产生弃方1.56万m3,废弃石方0.62万m3运至指定地点,不再新增弃渣场。施工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5.4hm2,自然恢复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87hm2。在整个预测时段内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110.93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591.10t,原地貌土壤流失量519.83t。在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中,项目施工期新增土壤流失量529.5t,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61.61t。总体来看,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护岸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五个区,即护岸区、临时堆土场区、施工场地区、施工便道区。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5.4hm2。
五、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进度安排。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29.8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94.67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措施投资35.19万元),新增投资包括工程措施投资1.8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13万元,临时工程投资2.92万元,独立费用21.16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06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5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5.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60万元,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6万元),基本预备费1.56万元,计算得出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56万元。
七、同意《方案》所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你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报告,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八、加强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工作,落实本《方案》实施的管理、监理、监测等保证措施,切实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定期向县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工程后续设计变更应报县水务局审批同意。
十、你公司在工程试运行阶段要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及时申请并配合我局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核查。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3年1月17日
张水发〔2023〕15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经修改完善、专家复核后,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张家川县北河堤防工程(西夭至西关段)建设项 (略) (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本项目起点位于张家川县第二幼儿园西夭村桥,终点位于张家川县回乡风情园人行桥,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20′23.05″、N34°99′77.87″。
总投资及土建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1974.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67.3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开工时间为2022年10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23年3月,建设总工期6个月。
项目占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4hm2,其中永久占地4.45hm2,临时占地0.95hm2。按占地类型分,分为内*滩涂4.06hm2、农村道路0.9hm2、耕地0.2hm2、宅基地0.21hm2。项目占地中护岸区占地4.45hm2;为永久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07hm2,临时堆土场占地0.54hm2,施工便道占地0.34hm2,临均为临时占地。
项目土石方:项目施工土石方挖方总量6.45万m3(含表土剥离0.06万m3),填方总量4.27万m3(含覆土0.06万m3),无借方,弃方2.18万m3(其中疏浚清淤工程产生弃方1.56万m3,废弃石方0.62万m3运至指定地点,不再新增弃渣场)。
你公司委托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内容达到了国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4—2018)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依据。
三、原则同意《方案》对本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分析。经预测项目建设将扰动地表面积为5.4hm2;可能损毁原地貌植被面积为2.87hm2;共产生弃方2.18万m3,其中疏浚清淤工程产生弃方1.56万m3,废弃石方0.62万m3运至指定地点,不再新增弃渣场。施工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5.4hm2,自然恢复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87hm2。在整个预测时段内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110.93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591.10t,原地貌土壤流失量519.83t。在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中,项目施工期新增土壤流失量529.5t,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61.61t。总体来看,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护岸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五个区,即护岸区、临时堆土场区、施工场地区、施工便道区。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5.4hm2。
五、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进度安排。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29.8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94.67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措施投资35.19万元),新增投资包括工程措施投资1.8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13万元,临时工程投资2.92万元,独立费用21.16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06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5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5.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60万元,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6万元),基本预备费1.56万元,计算得出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56万元。
七、同意《方案》所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你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报告,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八、加强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工作,落实本《方案》实施的管理、监理、监测等保证措施,切实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定期向县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工程后续设计变更应报县水务局审批同意。
十、你公司在工程试运行阶段要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及时申请并配合我局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核查。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