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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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细河区四官营子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略) 细河区四合镇

(略) 细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辽宁凯诚 (略)

本项 (略) 细河区四合镇,工程实际河道施工河段:四合水库上游护岸河段(桩号8+500-9+200和9+500-9+650),河道长度850m,四合水库下游护岸河段(桩号4+700-5+400),河道长度700m。护岸位置为现状河道内,不涉及占地。本次施工两岸护岸长度3.02km,清淤工程长度为0.8km。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清淤及淤泥堆放恶臭影响。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气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挖方临时堆存于沿线两侧,不设置临时堆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宽度,严格挖方堆存的管理,采取苫盖措施等;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出现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必须采取防扬尘应急措施,且不得进行土方开挖、回填、转运等作业;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应在扬尘防治区域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施工场地以保持平整,设立施工维修、洒水专职人员,保持清洁、运行状态良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三员”管理,即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建立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2.废水: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清淤污泥废水。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水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场地洒水降尘;底泥余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设备清洗、洒水降尘。临时堆放底泥堆放下雨时要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降雨冲刷堆放底泥,避免泥沙入河造成河道SS增加;施工现场设置围堰,上游围堰用于使河水临时改道,减轻施工对河水的扰动,下游围堰用于拦截因施工扰动产生的悬浮物。在下游设置围油栏,避免施工设备漏油对水质造成影响。施工现场下游设置防污帘,用于控制河水中悬浮物。

3.噪声: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施工噪声。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进行常规作业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等临时降噪措施,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单位施工应从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施工噪声许可,提前告之公众,施工作业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时段和区段进行,禁止夜间22:00-6:00时段施工。如的确因工期需要,需在夜间进行,应报地方主管部门及环保局批准,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移动式围栏等防噪声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作业区应尽量远离声敏感点,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应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加强施工期运输管理,控制敏感点处车速及车辆鸣笛,以最大限度减少运输作业的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污染。

4.固废: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淤泥、弃土。为减轻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以及底泥、弃土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收集至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本项目底泥和弃土运输至太平沟村用于平整土地。

二、公示期限:**日-**日

三、联系电话:0418-*(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四、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中华路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邮 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细河区四官营子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略) 细河区四合镇

(略) 细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辽宁凯诚 (略)

本项 (略) 细河区四合镇,工程实际河道施工河段:四合水库上游护岸河段(桩号8+500-9+200和9+500-9+650),河道长度850m,四合水库下游护岸河段(桩号4+700-5+400),河道长度700m。护岸位置为现状河道内,不涉及占地。本次施工两岸护岸长度3.02km,清淤工程长度为0.8km。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清淤及淤泥堆放恶臭影响。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气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挖方临时堆存于沿线两侧,不设置临时堆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宽度,严格挖方堆存的管理,采取苫盖措施等;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出现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必须采取防扬尘应急措施,且不得进行土方开挖、回填、转运等作业;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应在扬尘防治区域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施工场地以保持平整,设立施工维修、洒水专职人员,保持清洁、运行状态良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三员”管理,即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建立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2.废水: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清淤污泥废水。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废水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周边居民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场地洒水降尘;底泥余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设备清洗、洒水降尘。临时堆放底泥堆放下雨时要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降雨冲刷堆放底泥,避免泥沙入河造成河道SS增加;施工现场设置围堰,上游围堰用于使河水临时改道,减轻施工对河水的扰动,下游围堰用于拦截因施工扰动产生的悬浮物。在下游设置围油栏,避免施工设备漏油对水质造成影响。施工现场下游设置防污帘,用于控制河水中悬浮物。

3.噪声: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施工噪声。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进行常规作业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等临时降噪措施,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单位施工应从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施工噪声许可,提前告之公众,施工作业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时段和区段进行,禁止夜间22:00-6:00时段施工。如的确因工期需要,需在夜间进行,应报地方主管部门及环保局批准,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移动式围栏等防噪声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作业区应尽量远离声敏感点,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应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加强施工期运输管理,控制敏感点处车速及车辆鸣笛,以最大限度减少运输作业的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污染。

4.固废: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淤泥、弃土。为减轻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以及底泥、弃土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收集至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本项目底泥和弃土运输至太平沟村用于平整土地。

二、公示期限:**日-**日

三、联系电话:0418-*(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四、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中华路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

邮 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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