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龙利钜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改性工程塑料(可发性聚苯乙烯、可发性聚苯乙烯/聚乙烯共聚物)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宁波龙利钜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改性工程塑料(可发性聚苯乙烯、可发性聚苯乙烯/聚乙烯共聚物)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龙利钜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改性工程塑料(可发性聚苯乙烯、可发性聚苯乙烯/聚乙烯共聚物)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宁波龙 (略) 北仑分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龙 (略) 北仑分公司年产20万吨改性工程塑料(可发性聚苯*烯、可发性聚苯*烯/聚*烯共聚物)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公 (略) 北仑区丽亚路29号, (略) 可发性聚苯*烯厂区一期的西南侧
建设内容:新建聚合车间、分级车间、成品仓库、中控室等建筑物,同时利用现有废水处理设备等公共设施,建设可发性聚苯*烯生产装置一套、可发性聚苯*烯/聚*烯共聚物生产装置一套。
生产规模:年产可发性聚苯*烯12.5万吨,可发性聚苯*烯/聚*烯共聚物7.5万吨,合计新增产能20万吨。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孙要新
联系方式:*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龙利钜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改性工程塑料(可发性聚苯乙烯、可发性聚苯乙烯/聚乙烯共聚物)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宁波龙 (略) 北仑分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龙 (略) 北仑分公司年产20万吨改性工程塑料(可发性聚苯*烯、可发性聚苯*烯/聚*烯共聚物)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公 (略) 北仑区丽亚路29号, (略) 可发性聚苯*烯厂区一期的西南侧
建设内容:新建聚合车间、分级车间、成品仓库、中控室等建筑物,同时利用现有废水处理设备等公共设施,建设可发性聚苯*烯生产装置一套、可发性聚苯*烯/聚*烯共聚物生产装置一套。
生产规模:年产可发性聚苯*烯12.5万吨,可发性聚苯*烯/聚*烯共聚物7.5万吨,合计新增产能20万吨。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孙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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