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桐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对外衔接道路工程项目进场公路隧道进口端临建设施、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申请的批复
关于同意桐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对外衔接道路工程项目进场公路隧道进口端临建设施、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申请的批复
桐规划资源临建字〔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本项临时用地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临时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一式两份,且在颁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期间有效。
用地单位名称 |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桐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对外衔接道路工程项目进场公路隧道进口端临建设施、弃渣场等临时用地 | |||
批准用地机关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批准文号 | 桐规划资源临建字〔2023〕3号 | |||
批准用地面积 | 53.451亩 | 其中耕地面积 | 0 | |
土地坐落 | 富春江镇茆坪村 | |||
批准用途 | 材料堆场、弃渣场、生活用房 | |||
批准的用地期限 | 2023年4月3日-2025年4月2日 | |||
复垦(绿)措施 | 恢复土地原样 | 缴纳土地复垦预存费用(万元) | 266.9 | |
批准日期 | 2023年4月3日 | |||
备 注: 1、由临时用地申请主体自行承担和落实临时用地审批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 2、严禁在该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 3、临时用地期满后,用地单位需及时恢复土地原样,并在期满一年内办理地块验收。 4、临时用地使用者应在项目显著位置悬挂临时用地告示牌。 5、违法举报电话:0571-* |
抄送:富春江镇人民政府
填发机关: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填发日期:2023年4月3日
桐规划资源临建字〔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本项临时用地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临时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一式两份,且在颁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期间有效。
用地单位名称 |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桐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对外衔接道路工程项目进场公路隧道进口端临建设施、弃渣场等临时用地 | |||
批准用地机关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批准文号 | 桐规划资源临建字〔2023〕3号 | |||
批准用地面积 | 53.451亩 | 其中耕地面积 | 0 | |
土地坐落 | 富春江镇茆坪村 | |||
批准用途 | 材料堆场、弃渣场、生活用房 | |||
批准的用地期限 | 2023年4月3日-2025年4月2日 | |||
复垦(绿)措施 | 恢复土地原样 | 缴纳土地复垦预存费用(万元) | 266.9 | |
批准日期 | 2023年4月3日 | |||
备 注: 1、由临时用地申请主体自行承担和落实临时用地审批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 2、严禁在该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 3、临时用地期满后,用地单位需及时恢复土地原样,并在期满一年内办理地块验收。 4、临时用地使用者应在项目显著位置悬挂临时用地告示牌。 5、违法举报电话:0571-* |
抄送:富春江镇人民政府
填发机关: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填发日期: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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