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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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要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文旅〔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沙县区体育中心。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城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射击场,合计3200平方米;改造室内篮球馆、击剑室、乒乓球室、羽毛球室,青少年体能训练室,合计4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60.6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施工费1265.6万元、监理费15万元、其他费用6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要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文旅〔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沙县区体育中心。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城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射击场,合计3200平方米;改造室内篮球馆、击剑室、乒乓球室、羽毛球室,青少年体能训练室,合计4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60.6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施工费1265.6万元、监理费15万元、其他费用6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要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文旅〔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沙县区体育中心。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城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射击场,合计3200平方米;改造室内篮球馆、击剑室、乒乓球室、羽毛球室,青少年体能训练室,合计4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60.6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施工费1265.6万元、监理费15万元、其他费用6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要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文旅〔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沙县区体育中心。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城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射击场,合计3200平方米;改造室内篮球馆、击剑室、乒乓球室、羽毛球室,青少年体能训练室,合计4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60.6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施工费1265.6万元、监理费15万元、其他费用6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要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文旅〔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沙县区体育中心。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城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射击场,合计3200平方米;改造室内篮球馆、击剑室、乒乓球室、羽毛球室,青少年体能训练室,合计4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60.6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施工费1265.6万元、监理费15万元、其他费用6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要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文旅〔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全民健身场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沙县区体育中心。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城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射击场,合计3200平方米;改造室内篮球馆、击剑室、乒乓球室、羽毛球室,青少年体能训练室,合计4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60.6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施工费1265.6万元、监理费15万元、其他费用6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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